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2025年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9 10:22 来源:本网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非遗保护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按照我局制定的《2025年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现开展2025年“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中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二)市级非遗传承基地(2024-2026年)单位

  (三)永庆坊非遗大师工作室

  (四)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负责单位

  (五)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二、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

  (二)诚信承诺书(附件3);

  (三)申报单位相关材料(传承人个人申报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单位财务制度、单位人员构成。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单位加盖公章。

  三、有关要求

  (一)区属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区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市属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市非遗保护中心审核。各区和市非遗保护中心按申报指南要求,分类汇总申报表(附件4-8),并于9月13日前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和参会回执(附件9)发邮箱:81098665@163.com。逾期不报,不予受理。

  (二)市文广旅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于9月24-27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联合评审(附件10),提出专项资金的使用意见。评审通过后的申报主体,待正式下发申报通知时,需按要求到广东政务网上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此次预申报通知所要求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及评审意见,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需要修改的内容外,届时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要与预申报提交的材料一致,不再重复评审。

  (三)认真组织。各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从严把握标准,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与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主体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对申报项目进行必要的实地考察,确保申报主体和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 

  (四)如实申报。各申报主体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认真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应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重复申报、虚假申报、变相多头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申报指南2025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2532.doc

        附件2:申报表2537.wps

        附件3诚信书2541.doc

        附件4:项目汇总表2547.doc

        附件5:传承基地汇总表2555.doc

        附件6:大师工作室汇总表260.doc

        附件7:传承群体申报汇总表269.doc

        附件8:传承人申报汇总表2614.doc

        附件9:各区参会人员回执2619.doc

        附件10:参加评审会安排2627.doc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8月16日

  (联系人:许莉,联系电话:3892543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