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报送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17-08-18 09:39 来源:本网

穗旅函〔2017〕518号

市法制办:
  按照市法制办《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穗府法函〔2017〕1016号)要求,我局对由本单位组织实施、牵头起草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以“放管服”为重点的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 清理基本情况
  由我局组织实施、牵头起草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有3个,分别是《广州市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广州市旅游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定》和《广州市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经清理,拟保留《广州市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拟修改《广州市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和《广州市旅游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定》。
  二、清理过程
  在清理过程中,我局初步清理意见已征求局机关内部意见、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和公众意见(按要求挂网10天),经综合反馈的情况,对我局初步清理意见均无异议。
  三、 有关问题的说明
  拟修改的《广州市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和《广州市旅游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定》已列入修订计划,预计2017年底前完成修订。
  另外,我局发现在《广州市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中,仍存在已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旅行社组织与接待外国人来穗旅游奖励办法》(编号为GZ0320130088),该文件已于2015年修订形成新的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

  附件:1.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2.
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保留)
     3.
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修改)



广州市旅游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