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27 09:09 来源:本网
穗旅报〔2017〕278号
市法宣办:
2017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工作任务,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建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处室的处长为成员的广州市旅游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局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制定工作方案
对照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制定《广州市旅游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2016—2020年)的方案》。按照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对旅游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三、认真开展旅游行业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通知》(穗法宣办﹝2016﹞37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各旅游企业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宣传推广正面典型;从而增强旅游从业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使安全观念深入人心。二是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根据市两建办的要求,制定了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工作方案,并将《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纳入学习培训的内容 ,通过举办培训班在旅游行业内营造学习了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促进了行业自律,为创建良好的旅游环境打下基础。三是学习宣贯《广东省旅游条例》。组织局机关、质监所、各中心的全体人员参加全省旅游系统视频培训会议,认真学习《广东省旅游条例》。将《广东省旅游条例》单行本和《关于做好〈广东省旅游条例〉学习贯彻工作和〈广州市旅游条例〉修正(修订)工作的通知》发到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求做好旅游行业内的宣贯工作,网站、微博、微信的宣传工作。四是围绕旅游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推进依法治旅,共创品质旅游”活动主题,对旅游行业集中开展旅游普法宣传活动,并对游客进行文明旅游的教育引导。包括通过开展对旅行社的专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引导旅行社规范经营;通过开展A级景区评定和复核等工作,抓好旅游景区特色化、规范化、品质化建设;通过深入开展“文明餐桌”活动等活动,提升酒店经营服务水平,教育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四、运用新媒体、传统媒体及公益广告向社会公众普法
一是在春节、国庆黄金周、学生寒假和暑假期间,通过广州广播电视综合频道、地铁传媒、公交电视、楼宇电视、出租车电视开展旅游公益广告宣传,引导旅游者“理性维权”、“文明出行”。二是通过广州日报、新快报等纸质媒体,每季度公布旅游投诉信息公示;在我局政务网站及时公示旅游处罚信息。三是制作并在旅行社门店、旅游问询点及各种公益宣传活动中向游客免费派发《广州文明旅游投诉指南宣传册》和《旅游投诉指南》等普法宣传资料。四是在政务网上开设了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旅游法律法规规章、规划计划、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旅游质量、旅游安全等8个法制宣传专栏,1-10月发布各类信息740篇。
五、认真组织旅游法律法规培训班
一是举办“2017年广州市旅行社质监专员培训班”,分析今年旅游投诉情况和交流旅游投诉处理经验,广州地区旅行社企业近30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二是举办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目的是提高质监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处理旅游投诉纠纷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参加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有45人。三是组织业务工作培训,邀请苏东海律师对局机关、质监所、各中心的全体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讲解》培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学习研讨。四是组织专项培训,例如举办保密法专题讲座,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全体人员观看安全生产宣教片。

附件:2017年度广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统计表(市直单位)



广州市旅游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