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文广旅规字〔2021〕1号),我局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25日期间,首次被认定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的运营主体、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给予支持。现将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和旅游产业聚集发展项目”下达给你们,具体分配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做好支出凭证的记录整理,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完成资金绩效、考核等工作。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和旅游产业聚集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表.docx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10月11日
(联系人:郑杰,联系电话:3892557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