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有关酒店: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广州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对“新评定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奖励”的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2024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评定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申报年度内(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首次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GB/T14308--2010)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的旅游饭店。
二、申报主体
符合《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本市从事文化和旅游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
(二)申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三)申报单位提交的增加值、营业收入、纳税金额等经营指标数据应客观真实。
(四)申报单位最近2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重大以上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专项资金申报,对鼓励高端酒店参与国家星级酒店评定,助力广州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和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各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按要求做好辖区内本申报年度被新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的旅游饭店的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指导。
(二)请符合申领本项目奖励资金条件的酒店于5天内将附件2《诚信承诺书》签名盖章后寄到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系人。
专此通知。
附件:1.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评定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专项奖励资金”申报指南2844.doc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胡厚健,联系电话:3892533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