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公众意见处理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0 11:00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为推进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更加规范,从而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保驾护航,我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于2023年8月16日至9月18日,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间通过邮箱留言渠道共收集意见1条,现就收到的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予以公布。

序号

意见和建议

备注

不采纳的理由

1

建议第十二条增加:在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的主管部门是广州市文物局的文保社会组织可直接申报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

不采纳

简化申报归口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更有利于资金监管工作的开展。



  征求公告原文: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征求对《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