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由我局起草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该办法于2015年2月起公布实施,2018年11月重新修订印发实施,作为《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的配套制度。自2015年2月《管理办法》施行以来,专项资金补助千余项目,我市不可移动文物得到了较好的保护,文物考古工作蓬勃发展。《管理办法》的有效期即将届满,现行《管理办法》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修改完善,以满足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发展对政府资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并有利于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此我局启动修订《管理办法》,为扩大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公众参与程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其理由,请于2023年9月18日前向我局反映或提交,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有:
(一)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1号26楼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二)电子邮箱:gzwenwuchu@163.com。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