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广州文旅特色品牌推广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印发,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本项目资金规模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所扶持的项目,应具备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属性与市场前景,能够发挥良好社会和经济综合效益。
二、申报项目须为2023年5月31日前已完成的项目。申报项目计算的时间跨度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三、申报项目获得资金扶持,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并配合做好资金审计、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申报单位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2023年)》(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行政区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1日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上传。会议展览类项目无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
五、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认真按照本通知及申报指南等要求,切实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于7月14日前完成项目初审并加盖公章流程。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广州文旅特色品牌推广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 2023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审批流程.docx
附件3--附表1-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会议展览项目).doc
附件3--附表2-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智慧服务项目).doc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