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解读】《广州市关于促进和规范乡村民宿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09 18:49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乡村民宿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全域旅游的重要支撑、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载体,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市人大的重点关注。2018年年初,魏朗等代表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发展乡村民宿旅游经济的建议》(第20183003号),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作为重点建议交市政府办理,并由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重点督办。2018年8月31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穗办〔2018〕17号),把“鼓励和支持乡村民宿业发展,研究出台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作为重点任务之一进行了部署。《意见》的起草和出台作为落实重点建议办理和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总抓手,在市人大经济工委的指导支持下,在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力推进。为确保《意见》的科学性、针对性,起草小组先后到增城、从化、花都等地开展专题调研,以问题为导向,摸清近年来我市乡村民宿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瓶颈,认真研究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政策,参考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广泛征求并吸收采纳了各相关部门和民宿企业的意见建议。《意见》是我市首个针对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将向社会发出促进和规范乡村民宿发展的明确信号,形成乡村振兴、旅游先行的良好预期。

二、《意见》的起草依据

  在《意见》的起草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依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和省里即将出台的《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送审稿)》,遵循《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原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原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7)主要精神,参考浙江、上海、海南等地先进经验和政策文件,自下至上梳理问题,自上而下研究对策,形成了《意见》的主体内容。

三、主要内容和亮点

  《意见》包括指导思想、扶持政策、规范发展、保障机制4个部分,共15条促进和规范的具体政策措施。主要有: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以“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地方特色、鼓励改革创新、强化属地管理”为原则,努力培育一批“一区一品牌、一镇一特色、各家有主题”的乡村民宿集聚区,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发展格局,促进和规范全市乡村民宿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是扶持政策,这部分是《意见》的亮点所在,包括优化资源配置、统筹资金支持、简化审批流程3项内容,针对民宿用房供应、旧房改造、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配套、财政资金支持、金融贷款、审批流程等方面提出8条扶持政策。

  比如在基础配套设施上,提出在乡村民宿发展相对集中的区域,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规划停车场和旅游厕所等设施;对于在原有条件下确实无法解决停车问题的单体精品民宿,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耕作层、不固化地面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土地合理配置生态停车位。

  在财政支持上,扶持重点乡村民宿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鼓励乡村民宿开展环保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升级,鼓励支持乡村民宿协会健康发展等。

  在打造特色上,支持“粤菜师傅工程”与乡村民宿互动融合发展,形成广州乡村民宿餐饮服务特色;对品牌精品民宿给予奖励补助,鼓励民宿经营者开展特色改造。

  在简化审批流程上,强调相关职能部门要从促进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的高度,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遵循谨慎性容错和整改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规范经营。各有关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制定简便、有效的实施细则和审批流程,优化服务环境。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民宿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三部分是规范发展,包括规划引领、安全为先、环境友好3项内容,在规划选址区域、规范标准方面提出要求,由相关部门对消防、治安、食品卫生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指导。

  第四部分是保障机制,包括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级和部门职责、培育人才队伍、发挥协会作用等4项内容。明确了“市级规划指导、区级统筹负责、镇街日常管理”的推进机制,清晰界定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区政府作为民宿发展责任主体的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及行业自律和服务功能;逐步培育一批高素质、懂经营、善管理的民宿发展专业人才队伍和应用型民宿管家人才。



  详细政策解读原文请点击查阅:广州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促进和规范乡村民宿发展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