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荔湾区广船一期地块项目鹤园小区微改造工程标段二(东区地下车库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完成的函
发布时间:2024-05-09 16:53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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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承担的荔湾区广船一期地块项目鹤园小区微改造工程标段二(东区地下车库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该院提交的《荔湾区广船一期地块项目鹤园小区微改造工程标段二(东区地下车库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在上述地块范围内未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具有重要历史文物价值、需要考古发掘或原址保护的古代文化遗存,你单位可以按规定继续完善工程建设的其他手续。

  由于地下堆积的形成、地面遗物的分布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今后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古代文化遗存,应即刻保护现场,立即报请文物部门进行保护和抢救性发掘。

  专此函达。

  附件:荔湾区广船一期地块项目鹤园小区微改造工程标段二(东区地下车库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pdf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4月29日


  (联系人:王慧琴,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