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海珠区新滘西路以北AH050727地块(石溪水厂地块)二期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完成的函
发布时间:2024-05-08 15:50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由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承担的海珠区新滘西路以北AH050727地块(石溪水厂地块)二期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该院提交的《海珠区新滘西路以北AH050727地块(石溪水厂地块)二期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在上述地块范围内发现17处清代遗迹,保存情况较差,文物价值一般,无需开展考古发掘,此外未发现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具有重要历史文物价值、需要考古发掘或原址保护的古代文化遗存,你单位可以按规定继续完善土地出让的其他手续。

  由于地下堆积的形成、地面遗物的分布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今后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古代文化遗存,应即刻保护现场,立即报请文物部门进行保护和抢救性发掘。

  专此函达。

  附件海珠区新滘西路以北AH050727地块(石溪水厂地块)二期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1434827.pdf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4月10日


  (联系人:王慧琴,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