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合鸿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举办“2024广州合鸿拍卖第14期玉器专场网络拍卖会”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本场拍卖会申报标的66件/套,预展时间分别是:2024年11月18-19日(图录号1-33),2024年11月25-26日(图录号34-66),预展平台为:“合鸿拍卖”小程序(链接为:gzhhpm.zai-art.com);拍卖时间:2024年11月20日(图录号1-33),2024年11月27日(图录号34-66),拍卖平台是:“抖音”(链接为:https://v.douyin.com/iLoS4hh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改进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办博函〔2015〕992号)的要求,以及广东省文物鉴定站的审核意见,现对该场拍卖会文物标的批复如下:
一、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网监发〔2024〕50号)的要求,在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网络拍卖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拍卖许可、文物拍卖许可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请严格遵守《网络拍卖规程》等有关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借网上拍卖之机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拍假,并按要求在拍卖前向社会公告及展示。
二、拍品清单中有“×”标记号的20、60号共2件/套标的属禁止拍卖物品,须撤拍。拍品清单中的其他标的符合文物拍卖标的审核要求,均可上拍。
三、拍卖后需要出境的标的,须经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办理出境手续后,方可从指定的口岸携运出境。
四、请你公司按此批复举办拍卖会,自觉接受各级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在拍卖结束后30天内将拍卖记录报我局备案。
五、本批复不作为对标的真伪、年代、品质及瑕疵等方面情况的认定。
六、本批复应在拍卖会现场、相应网络平台、拍卖图录、宣传品的显著位置张贴或登载。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1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