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集友精舍(广州)拍卖行有限公司“2024集友精舍(广州古玩城)春季文物艺术品拍卖会”文物标的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5-23 15:52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集友精舍(广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你公司举办“2024集友精舍(广州古玩城)春季文物艺术品拍卖会”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本场拍卖会有401件/套拍品,预展和拍卖平台为:集友精舍拍卖微信小程序,链接:https://wxaurl.cn/GpKcbDbexj,预展及拍卖地点均为:广州市龙津西路94号广州古玩城五楼,预展时间:2024年5月30-6月4日,拍卖时间:2024年6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改进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办博函〔2015〕992号)的要求,以及广东省文物鉴定站的审核意见,现对该场拍卖会文物标的批复如下:

  一、请严格遵守《网络拍卖规程》等有关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借网上拍卖之机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拍假,并按要求在拍卖前向社会公告及展示。

  二、拍品清单中有“×”标记号的21、84、95、120、134、304、331、332号共8件/套标的属禁止拍卖物品,须撤拍;图录号208、210、211号共3件/套标的不属于文物拍卖审核范畴,其余标的符合文物拍卖标的审核要求,均可上拍。

  三、拍卖后需要出境的标的,须经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办理出境手续后,方可从指定的口岸携运出境。

  四、请你公司按此批复举办拍卖会,自觉接受各级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在拍卖结束后30天内将拍卖记录报我局备案。

  五、本批复不作为对上述标的真伪、品质及瑕疵等的认定。

  六、本批复或批复文号须登载于拍卖图录、相应网络平台或宣传品的显著位置。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5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