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报来《关于再次报送沙河涌、东豪涌、景泰涌、驷马涌、西豪涌流域道路大中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北园酒家西侧及东侧周边环境改造设计方案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拟建工程进入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北园酒家建设控制地带内,经组织专家讨论并研究,我局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所报材料,该项目对文物无不良影响,我局无不同意见。
二、按《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该项目须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在实施过程中,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如发现新的问题,或超出所报范围,请及时报告我局。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1月17日
(联系人:张晓思,联系电话:3892544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