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
来文中山大学关于报送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康乐园早期建筑群之507栋岭南大学附中建筑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函(中大函〔2023〕597号)及附件收悉。经听取编制单位、业主等的介绍并组织专家讨论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基本符合文物保护要求,技术措施基本合理,总体可行。
二、以下内容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补充勘察结论中有关结构安全评估和保护措施的相关内容。
(二)补充必要的大样图。
(三)规范图纸和文字表达。
请组织设计单位按上述意见对设计方案修改完善,并报我局确认后实施。
三、该项文物修缮工程,须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实施,业务范围应包括近现代建筑修缮保护或文物保护工程综合施工。
四、在该项修缮工程开展前,请将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资料、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工日期及计划竣工日期等开工报告信息报告我局。
五、在施工过程中,请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确保文物安全,并做好相关档案记录。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如需变更或补充设计内容,需上报备案;如需变更方案中的重要内容,须按程序另行申报批。
六、工程结束后,请备齐相关材料报我局组织验收。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4年1月17日
(联系人:毛鹏,联系电话:3892544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