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广州乐宫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0-07 11:25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结果

作出处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日期

备注

1

穗文综罚字〔2023〕009号

广州乐宫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

广州乐宫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钟建斌

91440101MA59K0E02L

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一、没收违法所得2980元。

二、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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