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相关区融媒体中心,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广州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持证(备案、登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视频修复增强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一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视频修复增强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一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pdf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10月24日
(联系人:宋巍,联系电话:3892530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