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文广旅规字〔2024〕3号)和《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城市文创礼物品牌建设”项目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开展了“城市文创礼物品牌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过项目资格审查、专家组评审研究、主管单位审定,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已完成,现拟确定广州市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广州城市文创礼物品牌的建设工作的扶持对象,给予200万元专项资金的扶持。
此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止。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按照下列要求向我局反映:
一、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人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邮箱、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委派的经办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及法人组织出具的委托书),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邮箱、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须在公示期间内提出。现场方式提出的,以接受日为准;邮寄方式提出的,以邮戳为准。
三、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警安街1号1903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38925567,邮政编码:510230。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12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