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报送新型城镇化政策督查工作材料的函
发布时间:2016-06-08 14:48 来源:本网
穗旅函〔2016〕282号
市发改委(城乡统筹发展处):
你委《关于报送新型城镇化督查工作材料的函》(穗发改函【2016】1423号)收悉。按照政策督查内容,我局重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62号)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现将我局有关落实情况函告如下:
一、 制定出台《广州市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014年10月17日,我市获得国家旅游局批准为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列为2015年市政府重要工作。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成立由市旅游局为主,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参与的起草小组,研究起草了《广州市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市政府办公厅于今年1月13日正式印发实施《广州国家旅游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从创新旅游开放政策、创新旅游发展政策、创新旅游开放合作体系、创新旅游城市建设发展模式、创新旅游业转型发展促进机制、创新旅游发展环境优化机制等六方面,大力推进广州旅游业的进一步快速发展。
二、 创新旅游开放政策
(一)优化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优化和完善广州市外国人过境免签政策:1、扩大目前享受政策的国家范围(不限于51个国家);2、为“广州72小时过境免签”中转客人提供免费广州一日游服务。自2015年12月1日起,我局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委托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白云机场设置72小时过境免签中转客人一日游集结点,为中转客人提供免费广州一日游服务。
(二)优化“144小时便利签证”措施。“144小时便利签证”措施已优化至2人成行,从前年起申报流程已优化至全程网上办理,极大方便了各旅行社。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的问题,已与市公安出入境部门联系人进行电话沟通,目前正在协调中。
(三)争取内地游客在穗办理港澳旅游签证试点政策。逐步放开持居住证人群在穗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的政策。(目前,已经为购买1年以上社保人员、就学的全日制学生提供就近办证服务);下一步将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逐步放宽外地户籍人口在本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政策,降低门槛,实现持有广州有效居住证即可在广州办理出入境证件(含港澳签注)的最终目标。除此之外,保留并完善针对其他未取得居住证人员在我市办证的政策(如全日制学生等),彰显广州便民特色,进一步降低办证门槛。
(四)争取实施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据中新社2月22日消息,经国务院同意,将在广州白云等13个机场口岸,深圳福田等6个水陆口岸各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南沙客运港口岸争取到我省第一批离境退税实施地区,场地设施设备已经改造完成,退税代理机构为农业银行;我省已经将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待国税部门调试退税系统后,全省各相关口岸进行测试、演练。计划近期实施。
(五)逐步实现公益性景区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军人、残疾人实行门票费用优惠政策。根据《旅游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市主要的旅游景区都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了门票减免的优惠政策,并在购票窗口予以公示。
(六)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用足用活用地政策。加强与市国土规划委沟通协调,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等国家、省有关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一系列政策,指导各区加强旅游项目规划与城规、土规的衔接,利用功能片区土规编制契机落实所需合理的旅游建设用地规模。
(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各区充分利用好旅游用地政策,支持“农家乐”等乡村旅游项目,通过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促进乡村旅游设施建设和发展。
(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与市国土规划委进一步沟通,落实国土资规〔2015〕10号文件精神,协调优先保障集散中心、游客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等旅游公共设施用地。
三、创新旅游管理机制和合作体系
(一)推进成立市旅游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市政府已于5月正式发文成立市旅游发展工作联席会议。下一步,将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适时筹备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及成立广州市旅游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市旅游工作会议筹备工作及推进综合改革等事宜。
(二)构建“一带一路”旅游合作机制。将具有广州城市文化代表性的水上旅游项目《船说》作为特色旅游产品,纳入到广州旅游2016年重点宣传推介工作中。我局将联合政协于6月份共同举办《船说》港澳地区系列推介会,并通过在市旅游局运营的官方微信、资讯网、微博、APP、国外社交媒体Facebook、Twitter等新媒体平台,广州市旅游问询中心、广州市旅游问询自助查询机等自有平台不定期重点推介《船说》项目。根据“海丝文化”及海丝相关景点的旅游开发建设情况,编印或更新航运文化特色旅游线路宣传折页,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我市“海丝文化”文化旅游品牌。
(三)完善旅游合作机制。继续推动穗港澳旅游合作联盟、广深珠旅游合作联盟、广佛肇旅游合作联盟、广清韶旅游合作联盟、广江中旅游合作联盟、华南五市(广州、清远、肇庆、桂林、贺州)旅游合作联盟等。
(四)创新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合作机制。已下放领队培训考核工作至旅行社行业协会,并指导协会在全国率先推出的穗港旅行社红名单制度,今年举办了两项活动不断深入推进。广州地区旅行社协会已进入民政局的政府采购目录,今后将会把更多的业务工作委托协会承办,使行业主管部门有更多的时间精力集中解决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宏观指导。
(五)完善旅游品牌培育打造机制。进一步擦亮海上丝路、岭南文化、近现代革命、千年商都、食在广州、广州花市、国际展都、时尚广州、珠水繁星等旅游品牌这一系列旅游品牌。同时开展行之有效的市场推广措施,通过设计以各种旅游品牌为主题的产品路线,并印制成各种宣传宣传资料,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派发宣传。同时,根据不同的客源市场,定制不同主题的品牌线路,针对性地开展推介活动,促进广州旅游品牌的发展。
(六)创新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机制。主要以创建A级旅游景区为抓手,引导旅游景区企业贯彻落实相关标准,做好标识指引、问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旅游局工作部署,今年继续推进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
(七)完善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强化旅游产业与文化、商贸会展、医疗养生等产业的融合,推动工业旅游,研学、银发旅游、中医药养生旅游等产品发展。催生和培育一批旅游新业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促进文化旅游发展,打造节庆会展文化产业品牌。今年,我局与深圳华强文化科技集团,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就引入主题乐园项目进行了研讨,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项目落户广州。
(八)建立旅游产业绿色发展机制。建议在设立广州市旅游产业发展子基金的基础上,将旅游产业绿色发展机制作为基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以此为抓手,推进旅游产业绿色发展
(九)建立定期协商工作机制,每年重点解决几个影响旅游交通的难点问题。我们会同规划、交通、建设等部门和辖区政府,按照近、中、远期规划相结合,一景区一对策的原则,对《广州中心城区15家重点景区旅游大巴停靠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已再次提交市政府,确定后督查落实。
(十)构建旅游城市目的地战略营销体系。以五羊和木棉作为广州旅游形象的代表,并大力宣传推介。利用我局外出参加旅游展览会、举办旅游推介活动、“请进来”等机会以及通过新媒体、网络宣传等渠道加大力度宣传我市的城市形象口号和形象标识。
(十一)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诚信旅游体系。指导旅行社加强对游客文明出游的宣传、教育,明确旅游合同必须将文明旅游须知作为合同附件由游客签署,出境游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强调文明旅游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旅游记录的相关要求。每月向市信用办报送企业诚信典型及失信典型案例。
(十二)争取国家、省支持广州发展邮轮产业。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穗府会纪〔2015〕273号)精神,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邮轮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年初以来,云顶集团丽星邮轮以南沙三期码头开通运营广州至越南和广州至香港2条国际邮轮航线。今年4月17日-9月25日将广州至越南航线改为广州至日本航线,至此,以广州南沙港为母港的丽星邮轮,推出了中国香港、越南、日本3个目的地邮轮线路。
(十三)加快构建自助游服务体系。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增城、从化、花都、黄埔、南沙等区旅游景区道路标示指示牌设置,推动自驾车驿站建设,方便引导自驾车游客出行。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指导成立了自驾车(房车)旅游协会。引导社会投资在增城、番禺等地加快自驾车营地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促进自驾(房车)旅游发展。
(十四)完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完成由广州旅游政务网、广州旅游资讯网、广州旅游官方微博、广州旅游微信、广州旅游APP等共同组成的广州旅游互联网宣传矩阵。通过广州智慧旅游统一工作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广州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广州智慧旅游云数据服务平台。目前,完成广州旅游APP 2.0版开发,实现安卓版上线,积极开展IOS版(苹果版)的调试工作。与市工信委网络与信息安全处沟通在3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单位提供Wi-Fi(无线局域网)服务的建设需求,达成共同推进意向。
(十五)健全完善旅游集散体系。目前初步完成广州东站、南站、芳村客运站、海珠客运站等处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指导推进广州旅游集散中心罗冲围站、滘口站、越秀南站和大沙头码头站筹备建设工作。
(十六)探索完善旅游产业评价体系。积极推进旅游统计的改革创新,在接待总人次、旅游总收入、旅游业增加值等常规统计指标外,逐步增加能体现广州旅游业发展特点、特性的旅游统计指标,力求准确、全面、真实地反映广州旅游业发展的状况。
四、积极打造旅游项目建设
(一)大力培育旅游市场主体。随着我市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影响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旅游项目将在广州落地。进一步推动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长隆旅游生态城、南沙邮轮港城、天河路商圈等项目建设,积极引入方特、奥飞娱乐主题乐园项目,在珠三角以及更大范围形成集聚效应。
(二)积极打造重点旅游片区。着重跟进长隆生态旅游城、南沙滨海邮轮游艇旅游区、流溪温泉旅游度假区、从化万花园现代农业观光旅游区、花都万达文化旅游城、南海神庙旅游度假区等旅游集聚区建设,加强旅游开发指导,使其早日形成旅游核心竞争力。
(三)加快旅游景区提档升级。以高等级景区创建作为我市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完善A级景区创建流程,重点指导“广州塔•珠江黄金水段”景区、“宝墨园•南粤苑”景区创5A;北京路文化旅游区、宝趣玫瑰世界、南沙天后宫创4A;神农草堂中医药博物馆、花都皮具产业文化创意园、太古仓码头、莲塘春色景区、从化樱花悠乐园创3A。2015年共新增A级景区4家(1家4A,3家3A),促进广州旅游产品品质提升。
(四)大力推进旅游商品发展。实施广州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重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传承和弘扬老字号品牌,加大对老字号纪念品的开发力度,培育体现广府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2015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投入300万元财政扶持资金,引导旅游商品生产研发、成果转化和品牌化发展,完善旅游购物网点布局,构建旅游商品体系。
(五)打造广州旅游服务标准。加快旅游标准化建设,建立领先国内旅游行业的服务规范和质量评价体系。在指导增城、广东中旅、白云山成功创建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区(企业)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支持广州塔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并鼓励更多的旅游企业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打造出“广州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成为国内旅行社组团、地接服务、酒店接待服务、餐饮服务、景区讲解服务等标准的行业标杆。
(六)进一步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依托北部、东北部地区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发挥生态优势,突出乡村特点,推动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扶贫惠农工程有机结合,以创建“美丽乡村”为抓手,合理利用传统古村古镇,打造一批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和优美景观的旅游名镇名村,重点做好海鸥岛、万花园、莲麻村、沙湾古镇、红山村、塱头村等重点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



广州市旅游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