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做好2016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8 14:47 来源:本网
穗旅发〔2016〕77号
各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随着主汛期到来,我市防汛减灾形势更加严峻。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汛期风险防控,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区旅游局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中小河流流域洪水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雷雨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对旅游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把握汛期旅游的特点和规律,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坚持游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旅游安全放在首位;要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各旅游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搞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加强隐患排查和及时整改,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补充、储备必要的防汛器材、物质,确保汛期旅游安全。
  二、突出重点,做好防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一)督促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防御工作。各A级旅游景区要制定雨季抢险应急预案,对易滑坡、垮塌的地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塌方、落石、道路损毁等安全隐患;加强易受雨水损害和影响的大型娱乐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加强景区内道路、车辆、船舶的日常维护;加强对游步道扶栏、索道、水上游乐设施等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工作人员安全防范应急救助能力的培训;密切关注汛情,如有暴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可能影响游客安全时,要及时关闭危险旅游景点和游览项目;及时做好安全提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景区要坚决停止对外开放,并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告知游客,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二)督促旅行社做好旅游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各旅行社要加强导游和领队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游客汛期出行安全教育和指导;合理安排行程,搞好游客出行安全提醒提示,加强对旅游活动全程的监管;禁止组团到正在发生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地区旅游,慎重组团到自然灾害易发地旅游;要选择有资质的旅游客运车辆公司,签订规范的租车合同,提醒司机密切关注路况和天气预报,严格遵守雷雨天气的行车安全规定,明确安全保障责任,确保旅游交通安全。
  (三)督促星级饭店做好汛期食品安全。汛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星级饭店要做好餐饮质量尤其是旅游团队餐饮质量的自查自纠,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加强对食品采购、加工、贮藏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止食物中毒工作,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各区旅游局和旅游企业要加强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安排专人负责与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收集汛期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及时传递预报预警信息,并通过微信、微博、电视等平台向游客发出 旅游安全提示,做好各种应急准备,随时处置旅游突发事件。保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收集及时,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广州市旅游局
2016年6月1日
(联系人:秦继红,联系电话:8107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