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旅发〔2018〕261号
广州市旅游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旅游局 广东省气象局所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通知
各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现将《广东省旅游局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粤旅办〔2018〕2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区旅游局要照“属地管理、企业主体、部门监管、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督促辖区内旅游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做好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措施,建立起旅游气象安全管控长效机制。
各旅游企业和涉旅人员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切实增强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及时开展风险隐患自查与经常性气象预警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旅游局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旅游局
2018年8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