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8年春节节前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30 15:51 来源:本网
穗旅发〔2018〕36号
各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2018年春节即将到来,我市将迎来新一轮旅游客流高峰期,假日旅游安全保障工作面临重大考验。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25日国家和省市三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严防各类涉旅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假日旅游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现决定在全市开展春节节前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月28日至2月10日。
二、检查范围及方式
(一)检查范围:
全市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及所属旅游车队。
(二)检查方式
1、各区旅游局全面检查所辖旅游企业;
2、市旅游局抽查全市重点旅游企业。
三、检查内容
针对春节期间特点,检查重点为:
(一)A级景区     
1、检查A级景区落实人流容量管控措施,制定完备的高峰期游客分流疏导和应急预案情况,特别针对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要有防踩踏、火灾等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对于在旅游景区内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要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
2、检查A级景区有无违规存放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及彩色粉尘、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情况;
3、检查A级景区漂流、滑水、潜水等涉水旅游项目,热气球、滑翔机等低空飞行项目,景区大型游乐设施、载客缆车、攀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以及景区猛兽区、表演区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二)星级酒店
1、检查星级酒店消防通道通畅,安全监控系统、消防设施设备按标准配备情况;
2、检查星级酒店卫生环境、食品安全、泳池救生员配备及防坠落等安全保障措施;
3、检查星级酒店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应急预案及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等情况。
(三)旅行社
1、检查旅行社安全生产隐患自查、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况;
2、检查旅行社包车、包船、包飞机、团队用餐等购买交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管理以及保险保障情况;
3、检查旅行社所属车队的安全资质和安全设备配备情况,检查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情况;
4、检查导游安全知识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情况;
5、检查旅行社落实出游风险提醒提示,尤其是灾害性天气下旅行团出行预警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各区旅游局、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节节前旅游安全检查工作,要作为有效压减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载体抓好落实。深刻认清当前旅游安全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迅速组织部署、展开行动,全面细致地做好隐患排查工作,防止各类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力做好春节期间旅游安全保障工作。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切实履行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旅游行业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春节期间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密组织,全面排查。
各区旅游局、旅游企业要根据节日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消除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旅游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涉旅事故的发生,坚决做好春节旅游安全保障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旅游局
               2018年1月26日
(联系人:石勇,联系电话:8107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