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旅游行政执法委托书
发布时间:2015-09-30 09:50 来源:本网
广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为加强我市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我市旅游市场检查、监督和对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权等委托给广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实施。委托权限如下:对我市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受理旅游投诉;对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对违反控烟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行政处罚的执行。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旅游行政执法事项,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单位不得将该委托事项再委托给任何其它组织或个人。委托期限至2016年6月30日止,1997年11月24日作出的《旅游行政执法委托书》停止执行。
        委托机关名称:广州市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 力
        委托机关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13-14楼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