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报送行政检查执法程序等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5-08-31 11:05 来源:本网
穗旅函〔2015〕380号
市法制办:
        你办的《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执法程序、流程、文书、档案工作的通知》收悉,根据你办的要求,现将我局的行政检查的执法程序、流程、文书及档案目录等函复如下:
        我局的行政执法职权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没有行政征收和行政强制等职权。目前,行政检查的执法程序和流程等没有国家和省颁布的标准,我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制定了执法程序、流程、文书及档案目录,用于指导本系统的执法工作。
        一、行政检查的执法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和《广州市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广州市旅游局行政检查工作程序》,具体见附件1。
        二、行政检查流程图
        根据相关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我局制定了广州市旅游局行政检查流程图,具体见附件2。
        三、行政检查文书
        我局制定的行政检查文书有《旅行社安全生产台账情况检查 表》、《旅行社缴存旅游服务保证金情况检查表》和《现场检查导游情况登记表》等,具体见附件3。
        四、行政检查档案目录
        行政检查完毕后,将行政检查文书、有关的资料和行政检查档案目录整理存档,目录内容具体见附件4。
        附件:1.行政检查工作程序
        2.行政检查流程图
        3.行政检查文书
        4.行政检查档案目录



广州市旅游局
2015年8月25日
(联系人:林瑛,联系电话:81078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