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法治广州建设检查考核自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7-28 16:09 来源:本网

市依法治市办: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度组织法治广州建设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按照《“十三五”法治广州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依法行政领导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处室的处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并根据局领导和处长的调任、晋升或退休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架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我局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法制工作专项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定期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对照依法行政考核的评分标准,逐一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时向市法制办报告本年度的依法行政情况的工作报告,内容完整。
(三)开展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
积极参加依法行政学习培训,派员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市政府法制系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培训班等一系列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另外,我局多次举办培训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向全行业进行普法教育及提高各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今年8月举办了全市旅游行政调解业务骨干培训班,10月举办了旅行社质监人员培训班,12月将举办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二、依法行政工作
(一)政务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调整和完善机构,并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相关旅游信息;坚持信息申请受理工作机制、政策法规发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严把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关、办理关、答复关,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紧紧抓住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广州旅游政务网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展示依申请公开流程。坚持对公共服务规划、标准,旅游安全政策、法规和旅游发展规划等固定性内容做到长期公开;对旅行社、饭店、景区和导游管理;旅游企业经营指标、旅游业各项指标、黄金周旅游统计调查等数据,以及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入境旅游、国内旅游、饭店经营等常规性工作或内容做到定期公开;对假日旅游预报、提示,旅游安全警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及时准确公开;对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教育培训、行业表彰等工作做到随时公开;对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做到按时公开。同时,将主动公开信息按文件类型进行二次采编,在政务网相应栏目发布,信息更新中尤以“通知公告”栏目最为频繁。
二是强化政务栏目互动提升。积极打造我市旅游门户网站,已形成由广州旅游政务网、广州旅游资讯网、广州旅游官方微博、广州旅游微信、广州旅游APP等共同组成的广州旅游互联网宣传矩阵。委托专业公司对广州旅游资讯网优化提升,一方面丰富广州旅游的吃、住、行、游、购、娱、医、学等的资讯内容,另一方面在原有中文(简、繁)、英语、日语、韩语四种语言的基础上,增设法语、俄语、西班牙语和阿拉伯语至8种语言,扩大旅游资讯内容的受众面,向不同类型的国内外游客和消费者提供专业推介资讯。
三是强化政民互动交流。为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我局充分运用政务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局长信箱”、“百姓热线”、“重大事项专家决策咨询”等栏目实现与市民群众“互动公开”,把政民互动栏目建成解答群众疑惑、听取百姓意见的有效平台,确保公众和企业通过政府网站能办事、办成事。
(二)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根据《广州市政府各部门普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先行试点方案》(穗府法〔2016〕26号),我局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合法性审查和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在我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制度建设
一是按照立法计划完成地方性法规《广州市旅游条例》的修正。在修正过程中,多次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并提出我局意见。该条例经 2015年12月3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批准,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处罚标准和实际工作情况,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的要求,完成部门规范性文件《广州市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修订工作,并正式印发执行。从而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合理规范裁量种类和幅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结合广州旅游市场发展情况和《广州市旅行社组织与接待外国人来穗旅游奖励办法》制定后的实施情况,我局和市财政局共同修订并印发了《广州市旅行社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将奖励范围进一步扩大,从而提升我市旅行社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推动来穗游客人数的持续增长。
(四)行政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市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编制执法流程图,细化执法流程、裁量标准,切实做到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建立登记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的裁量标准有《广州市旅游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规定》和《广州市旅游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还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会审制度。
二是认真梳理核查行政执法岗位和行政执法人员。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梳理核查并实行动态管理,今年为25名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年审换证手续,为2名退休人员和1名离职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注销手续,为3名新进的执法人员和1名分管局领导办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报名手续。
三是抓好行政审批工作。截止2016年10月底,2016年以来共批准设立旅行社50家,办理旅行社变更备案97家,办理旅行社注销备案2家,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1家。办理导游证核准1329张,办理导游证刷卡11824张,办理市内导游人员单位变更及其它变更387名,迁出迁入152名,遗失补办105名,损坏换发95名;共核发领队证2165张。
四是抓好行政处罚工作。截止10月底,2016年依法立案查处8件,对25名带团的导游进行持证上岗检查,对3个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有效打击了扰乱旅游市场的违规行为,取得了实效,确保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条不紊的推进。
(五)行政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今年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和提案44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两会”期间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为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咨询服务的活动,现场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咨询5人次。
二是接受法院司法监督。近2年来,我局没有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自觉接受专项监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决定,配合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监督。近2年来,我局没有收到行政复议案件,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能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复意见和提交有关证据材料。每月按时完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系统填报工作。
五是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近2年来,我局没有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案件。
三、法治宣传工作
(一)组织保障
一是我局制定了《广州市旅游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年—2020年)》,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二是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广州市旅游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局领导和处长的调任、晋升或退休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人员架构。该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三是安排专人负责普法工作,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等办公设备,普法宣传档案齐全,普法经费列入每年的经费预算。四是每年向市普法办报送普法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二)教育培训
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组织我局领导和干部参加市普法办、市委组织部等举办的学法培训班及考试,并将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和考试考核结果记入学法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内容之一。在招录工作人员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
(三)社会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通过媒体宣传、制作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参加“3.15消费者国际维权日”活动,现场派发《旅游法》及《广州市旅游投诉与突发事件应急手册》800余份,并对旅游者进行答疑解惑49人次,现场受理投诉21宗。接受广东和广州广播电视台的专题采访,全面介绍广州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并通过旅游投诉案例分析为游客“支招”,让广大市民在出游时能够理性消费,提防陷阱,依法维权,快乐旅游。
(四)依法治理
一是建立了《广州市旅游局法律顾问制度》,每年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签订的政府合同都经过合法性审查,合同金额达到10万以上的由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合同审核意见书》,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二是建立了《广州市旅游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广州市旅游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和《广州市旅游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加强对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监督管理。
(五)法治宣传教育创新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成立了广州市旅游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广州市旅游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年—2020年)》和广州市旅游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台账。
四、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广州
(一)工作部署
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综治维稳工作。明确局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结合局党委成员的分工职责,要求每一位党委成员带领分管处室和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局主要领导按要求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综治维稳以及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会议等会议,会后及时召开党委会和专题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好相关工作。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维稳和安全生产责任人,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资源开发处、旅游饭店管理处、旅行社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质监所、机关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
一是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督和联合执法机制》、《广州市旅游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维稳工作制度》等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二是将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考核体系,切实加强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三是根据旅游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主任经常变动的特点,落实企业安全责任人、安全主任制度,建立联系档案,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形成层层落实的旅游安全工作机制。
(三)监督检查
在做好局机关综治维稳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坚持通过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行动,推动“平安广州”建设。一是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开展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2015-2017年),为此我局制定并贯彻落实《广州市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2015年)》,结合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假期旅游市场检查周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分阶段重点组织开展“秩序”、“治黑”、“清网”、“督查”、“规范”等5个专项行动。二是主动推动部门联动,联合公安、工商、交通、物价质监等部门,开展检查旅游市场大检查行动,有效打击了扰乱旅游市场的违规行为,遏制了旅游市场秩序混乱的苗头。三是持续加强日常检查,到北京路步行街等人流密集的商业街、地铁、景区门口驱散派发非法旅游宣传单张人员,收缴虚假宣传广告。同时,相关处室对广州地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和景点景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安全检查督导,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观念。四是加大对敏感人员的排查力度。要求全市旅行社、旅游酒店、景区景点提高综治工作思想认识,做好参团、住宿、游览人员排查工作,认真排查涉嫌非法活动的重点人员。五是严格落实领导值班责任,相关企业领导实行24小时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稳定工作大局上来。通过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整治专项行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旅客出游安全,全市旅游行业没有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四)内部管理
一是做好节假日局办公楼的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启用800兆呼点机24小时值班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相关应答和记录工作,确保紧急情况得到及时处理。二是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各种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细心的排查和整改;定期联合物业管理公司对局办公大楼的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换过期的防烟面罩、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机关大楼消防安全。三是做好局办公大楼电子门禁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广州市旅游局进入办公区域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切实保障办公区域的安全。四是做好内部保密工作,不断完善系列保密工作制度,加强保密安全教育,升级改造局网络总机房和保密室,设置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两个保密重要部位完全达到“三铁一器”的保密环境要求;组织开展涉密计算机违规连接互联网等自查自纠行动,均未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现象。五是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工作,按照“一起矛盾纠纷、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调处班子、一套调处方案、一个解决期限”(即“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全部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把化解责任落实到具体包案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具体工作人员。
(五)宣传发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平安旅游”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保安全”的主题,突出做好春节、国庆、暑期等节假日及重点时段的旅游安全保障,在天河城、北京路步行街等游客集散地以及广州电视台投放中国旅游安全宣传公益广告,结合季节特点强化火灾防控,积极应对强寒潮、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深入细致的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风险点、隐患源排查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发生等级以上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专此报告。

附件:1、法治广州建设评价指标自评表
2、广州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检查自评表
3、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自评表




广州市旅游局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