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报送行政检查执法程序等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16-03-17 10:21 来源:本网
穗旅函〔2016〕109号
市法制办:
        你办《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制定规范行政征收、强制、检查相关程序、流程、文书、档案文件的通知》收悉,根据你办的要求,现将我局的行政检查的执法程序、流程、文书及档案资料目录进行了规范,现函复如下:
        我局的行政执法职权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没有行政征收和行政强制职权。目前,行政检查的执法程序和流程等没有国家和省颁布的标准,我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制定了执法程序、流程、文书及档案资料目录,形成了《广州市旅游局关于规范行政检查流程文书式样档案资料目录的规定(试行)》,用于指导本系统的行政检查工作。
        专此函达。



        附件:广州市旅游局关于规范行政检查流程文书式样档案资料目录的规定(试行)



广州市旅游局
2016年3月7日
(联系人:林瑛,联系电话:81078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