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9 11:46 来源:本网

穗旅报〔2018〕76号

市编办: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穗府办函〔2016〕20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有行政许可事项共3项,分别是:
  (一)00748304101009860003440100经营境内旅游和入境旅游的旅行社设立审批。
  (二)00748304101009870003440100导游证核准。
  (三)00748304101009890003440100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此3项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全部纳入《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已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申请18771件,其中受理18771件、不受理0件;行政许可办结18771件,其中审批同意18771件、审批不同意0件。
  (一)依法实施情况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严格执行《广州市旅游局行政许可自由裁量规定》。
  (二)公开公示情况
  已在广州旅游政务网、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每一个行政许可的结果均公开。
  (三)推行标准化情况
  《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均已在广州旅游政务网、网上办事大厅公开,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审批人员只接受从市政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呈交的申请,从未接受中介公司提交的申请。
  (四)创新方式情况
  (1)进一步放宽旅游市场准入
  一是落实《关于进一步营造商事主体良好准入环境的若干措施》,放宽旅行社企业设立时在名称和经营场所方面的规定,促进其它行业向旅游行业转型。二是允许经理和计调兼任导游,在强化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查的同时,适度降低旅行社设立门槛,鼓励大众创业。
  (2)完成政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根据市政务办和市编办的具体要求,完成3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备案和1项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并通过了市政务办的审核,完成率100%。同时,按照标准化后的内容,加强对市政务中心所有综合性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的的培训,提高了行政相对人申请的效率。
  (3)推进政务事项网上办理
  不断发现网办系统存在的不足,提出完善需求,督促系统开发建设公司升级改造旅行社业务网上办事系统;完成旅行社业务许可批复文件和许可证的电子证照开发项目,并实现网办系统与市网络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
  (4)导游证领队证审批改革取得突破。
  一是按照上级旅游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废止原来的固体导游证IC卡,导游人员改为持电子导游证执业。二是确认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导游只要持有效的导游资格证就可以通过国家旅游局开发的“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申请换发电子导游证。三是确认取消导游证年审,电子导游证的有效期为自注册日起三年有效。四是完全采用网办的方式,大大减少了导游、旅行社上门的次数,缩短优化了审批流程。五是正式废止出境领队人员领队证,明确领队管理由资格准入制改为备案管理制,旅游主管部门不再对领队从业进行行政审批。
  (5)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数量大幅增加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市取得境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游企业共91家,比2016年的60家增长52%;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的旅游企业共19家,同比增长58%。办理旅行社变更备案125家,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备案9家;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1家。目前,全市共有旅行社605家,其中出境游组团社130家,台湾游组团社7家,外商投资旅行社7家。通过了18000名导游的电子导游证的注册申请审核,并打印、发放到导游手上,顺利完成导游IC卡和电子导游证的交替工作。
  (五)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广州市旅游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广州市旅游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广州市旅游局关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将工作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2017年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8次;二是根据《广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办法》和《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的函》(穗府法〔2018〕439号)的要求,将于3月31日前在广州市旅游局政务网站公开我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六)实施效果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市取得境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游企业共91家,比2016年的60家增长52%;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的旅游企业共19家,同比增长58%。办理旅行社变更备案125家,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备案9家;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1家。目前,全市共有旅行社605家,其中出境游组团社130家,台湾游组团社7家,外商投资旅行社7家。通过了18000名导游的电子导游证的注册申请审核,并打印、发放到导游手上,顺利完成导游IC卡和电子导游证的交替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旅行社业务网上办事系统和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等网办系统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实用性和便利性不够强;部分政务事项网办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推动行政审批“放管服”、“集成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旅游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旅游行政管理效能;促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强化事后监管;放宽旅行社业务市场准入,增强旅游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旅游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
  (一)优化工作人员配置与分工
  调整旅行社管理处(审批管理处)人员配置与分工,精选业务骨干担任审批人员和监管人员,每个审批岗位至少配置2人,确保审批流程顺畅进行。
  (二)优化审批流程
  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压缩每个环节的审批时限。
  (三)优化部门协调
  加强与省旅游局、市政务办、市商改办、市信用办等部门的协调,争取省旅游局下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权,采取必要措施,增加数据、文件的传送次数,缩短传送时间。
  (四)优化市场准入
  取消现场实地审核的做法,对部分申请资料的真实性难以核实的,采用申请人提交承诺书(承诺真实)的做法,放宽准入条件。
  (五)优化事后监管
  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以监督旅行社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和购买旅行社责任险为重点,强化事后监管;对经许可后发现旅行社违反承诺或不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的,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或第六十九条,撤回或撤销行政许可。
  (六)优化网上办事
  全面梳理网上办事系统存在的不足,向系统建设单位提出更新需求,完善旅行社业务网上办事系统,全面推行旅行社业务网上办理,推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电子证照,向上级旅游部门提出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逐更新建议,提高行政效能。

  附件:广州市旅游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表



广州市旅游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