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01-02 16:20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市司法局:

市府办公厅文件分送表发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粤法治办〔2019〕37号)收悉。我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局工作实际,创新工作形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制机构队伍,目前我局有公职律师5名,法制部门中法律专业人员研究生3名,本科2名。严格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向法律顾问服务政府定点律师事务所聘用常年法律顾问。

二是定期报告和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按照局行政主要领导挂帅抓、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协同落实的要求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分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对复杂、疑难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研究。按照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三是开展依法行政学习培训。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我局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专题培训。7月11日,我局召开2019年法治工作会议暨依法行政法律培训班,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瑜梅对我局2019年法治工作亲自进行部署,局领导班子、局机关全体干部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共470余人参加。邀请了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夏正林教授以《文旅法治与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进行授课。全市文化旅游系统领导干部们进一步树立了法治观念、培育了法治思维素养,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切实加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

一是对机构改革后的法规进行梳理及修订。对涉及原文化广电及旅游部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提出保留、修订等意见。现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广州市旅游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正案。

二是做好规章立法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非遗保护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水平,近年来,我局启动了政府规章《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立法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政府规章立法程序,多次向全市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和行政利益相关人座谈会,并在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11月13日,市政府15届第90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草案)》,由市司法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以市政府党组名义报市委审核。目前正在进行报审流程。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2019年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广州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办法》,即将印发《广州市文物活化利用试行办法》。均按程序作了起草说明、调研论证、征求部门意见和公众意见、廉洁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政策解读等工作,并在官方网站公布。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我局依法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依照《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政府各部门普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先行试点方案》及《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等文件的部署及要求,制定了《中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指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今年4月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广州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纳入《广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前该规划文本及说明书正在报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引》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管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根据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转隶下沉到区,切实强化区执法职能。二是出台工作制度。研究出台了《广州市文化市场案件转办督办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全面理顺监督机制。三是组织开展执法培训。今年共举办2期业务培训班,为文化经营企业、各区执法人员传授受理旅游举报投诉要领、网络执法办案技能等操作要求。四是开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对35宗案卷合法性、规范性进行了全面审核。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我市深化应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网吧监管平台升级改造、推广应用全国文物执法系统等作出部署安排,进一步运用了网上巡查检查等系统功能。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司法部门关于行政执法三星制度有关要求,对外公示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等行政处罚信息。开展双随机抽查。组织开展了全市文化市场双随机检查,向各区文化执法机构布置了双随机检查任务,有力提升了指导实效。开展信用监管。向信用广州网站及时提交并公示了我局2018年行政处罚信息,在局网站公示了我局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指引。

(五)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

以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方案为依据,及时对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调整,同时调整了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且一并发布。按照省市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方案,在新的“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涉及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纳入、补全实施等工作。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许可31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检查16项、公共服务15项、行政处罚234项、行政强制2项。配合市政府有关行政权力精减工作,拟将236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作进一步的压减,具体实施下沉至区。

今年着重提高了政务服务网上办事能力,各项指标大幅度提升,“一门”“一窗”率100%、可网办率100%、最多跑一次、零跑动或全程网办率100%,办理时限压缩率84%,行政许可“即办”率49%。清理了除法律法规规定外的所有材料,对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改用电子关联。大幅度降低了准入门槛,娱乐场所经营面积已由原来1500平方米降抵至800平方米。文化旅游市场的营商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六)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2019年1月至11月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3条,其中:工作动态73条;组织机构1条;部门文件52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96条;办事指南类信息306条(含子项);财政决算信息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28条;已公开领导人姓名、职务、分工、履历、照片;已公开机构名称、职能、联系方式、联系人。政务动态全年共发布261条,保持常态更新;通知公告全年共发布283条;按时按要求公开本年度总结、计划、规划文件;高度重视政策解读要求,对我局本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有制作相关政策解读,并配合文件出台同步多渠道发布;建设重点领域公开栏目的文化机构馆务公开栏目;保障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五公开”专栏,并按要求发布相应内容和本单位权责清单;按文件要求在本局政务网站及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栏目,并按要求发布相关信息17条;按时按要求公开本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七)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组织保障,建立普法责任制度。制定了《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19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重点推进事项》等文件,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办事机构,使法治宣传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完备、任务分工明确、人员落实到位,保证法治宣传工作有效运行。

二是做好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把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讲座。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按时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参加全市学法统一考试。举办2019年度广州市文化市场审批业务培训班,对落实国家、省有关营业性演出法律法规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举办广州地区出境游组团社安全管理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等进行了培训。举办新形势下全市文化市场政策法规宣讲暨执法业务培训班,为全市文化经营企业代表、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授课。

三是广泛开展文化市场法制宣传。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推送法制宣传小视频等形式,重点宣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政策法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版权保护、“扫黄打非”工作等相关内容。投入近20万元在地铁电视滚动播放法制宣传片,发放海报、折页、宣传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近10万份,社会反映良好。9月下旬,在市属新闻媒体发布2018—2019年广州文化市场典型案件,以案释法,震慑违法行为。

(八)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回复工作,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都做到及时回复、按时出庭,并根据负责人出庭要求安排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二是充分发挥广州市旅游巡回法庭作用。有效推动司法审判和旅游执法监督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旅游主管部门在审判和行政调解、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及时有效解决旅游纠纷,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合同起草不够规范。我局加强对拟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并严格把关,合同主要由常年法律顾问进行审核。随着文旅融合发展,合同数量日益增长,合同种类渐趋多样化且涉及内容范围广。在合同审查中发现有部分存在着管辖条款约定不当、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等问题,容易导致我局利益弱化、义务强化,增加了额外的风险。主要原因在于合同起草人不熟悉合同规范,而我局大多数合同没有标准范本,形式多样,难以进行标准化指导。

二是法律意识有待加强。因机构改革文旅融合,干部们尚未全面了解文化旅游法律法规,法治观念不强、法治思维素养不高,影响了依法行政水平,亟须加强法律培训,提高法治意识。此外,我局下属基层单位众多,多为文艺工作者,近年来虽然不断加强学法用法工作,但成效并不明显,各方面法律意识仍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是市、区综合执法职权未能厘请。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字〔2019〕1号)《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三、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执法力量下沉到区,发挥区一级政府就近管理优势,由各区具体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市一级主要负责执法监督”、“将市级执法机构调整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的内设执法监督机构,区级文化广电旅游主管部门设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表述。我局致函市政府办公厅《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权力事项精减工作的函》,形成了取消我局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类)238项等精简意见,但目前未得到采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司法局的联系沟通,明确行政权力事项和权责清单,争取早日厘请市、区综合执法职权。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合同管理,建立科学的合同审查机制。按照《广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广州市政府合同审查规则》以及《关于加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指引》《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合同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合同审查制度,确保政府合同全面履行,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有效维护政府机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全局人员对起草合同方面的业务培训。

二是切实加强法治培训学习,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积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类媒体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创新培训方式,开展对全局及下属基层单位有针对性的、更为系统的执法规范及政策法规培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和水平,强化法治思维、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开展文化市场法制培训,密切组织紧贴执法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

三是强化议事协调。充实完善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政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推动文化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将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教育局等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定期召开文化旅游市场分析研判会,对文化旅游市场新业态、新主体、新群体开展分析研判,形成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四是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探索建立与市版权管理部门、网信办、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联防协作机制,建立联合查控、案件协查、交叉互检、信息共享、人才互培五大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为基础,进一步优化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标准,对日常工作、队伍建设、执法办案等作出明确规定,传递监管压力。落实文化市场分析研判、信息通报、大案督办、责任追究、专项约谈等工作机制,提升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科学性、有效性。

五是优化运行机制。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跨区案件办案机制,通过指定管辖、督办等手段,提升执法威慑力。积极探索“一国两制三地”条件下旅游市场联合监管模式,筹备推动成立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旅游市场监管协作体,共同规范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市场秩序。继续发挥广州市旅游巡回法庭功能,引导各区科学应对旅游消费投诉。

专此函复。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年12月8日

(联系人:吴子君,电话:810782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