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创新工作形式,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各项工作稳步开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及成绩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制机构队伍,目前我局有公职律师5名,法制部门中法律专业人员研究生3名,本科2名。严格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常年法律顾问。
二是定期报告和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按照局行政主要领导挂帅抓、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协同落实的要求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制定了《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将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覆盖到文化广电旅游各项业务。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分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按照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二)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合同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广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广州市文化馆、站(室)服务规范》《广州市文化馆、站(室)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均按程序作了起草说明、调研论证、征求部门意见和公众意见、廉洁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政策解读等工作,并在官方网站公布。二是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修订了《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合同审查制度,确保政府合同全面履行,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有效维护了我局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2020年审核拟签订的合同及法律文件约400份。
(三)积极应对文化市场发展新形势,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一是强化标准机制建设,推进执法改革。转发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建立执法改革台账,对深化文化市场执法改革,健全制度机制等提出要求。建立版权执法工作机制。联合市版权局印发加强版权行政执法与监管工作的通知,对版权执法有关事项、建立重大版权案件督办机制等予以明确。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在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下建立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旅游市场监管协作体。建立涉疫情旅游纠纷处理机制。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投诉、诉讼的通知》。二是化解涉疫文旅市场投诉。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密切指导各区法院、文广旅体局建立“旅游纠纷诉调联合中心”,建立法官坐班、诉调衔接等化解旅游纠纷机制。开展境外卫星电视、印刷复制双随机抽查。协调开展我市文化市场双随机检查,先后23批次组织市区执法人员,对网吧、娱乐场所、互联网视听服务企业、旅行社、宾馆酒店等686家重点市场门类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三是指导查办重大案件。先后开展网络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营业性演出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暑期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违规网络音乐专项整治、旅游领域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等5个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天河、番禺、海珠等区约谈辖区重点互联网文化企业,指导落实网络音乐等重点文化产品审核责任。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能力
一是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建设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身份验证、预约、办理、送达等全流程在线服务功能。实现了各类依申请事项可网办率100%、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事项网上可预约率100%、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间压缩率为88.67%、即办程度72.31%、一窗受理100%。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域办:100%、就近办:100%、自助办:100%。行政许可事项四级办事深度实现100%。二是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照省级“证照分离”改革实施事项清单,梳理了行使层级为市级的事项,并编制了实施清单。我局事项均属于“优化审批服务”的改革方式,通过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延长或取消许可证的有效期、推进审批标准化等举措,提高了审批效率,降低了办事成本。
(五)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2020年截至11月24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工作动态111条;组织机构5条;部门文件224条;行政执法类信息7条;办事指南类信息270条(含子项);财政决算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297条;已公开领导人姓名、职务、分工、履历、照片;已公开机构名称、职能、联系方式、联系人。政务动态全年共发布551条,保持常态更新;通知公告全年共发布504条;按时按要求公开本年度总结、计划、规划文件;高度重视政策解读要求,对我局本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有制作相关政策解读,并配合文件出台同步多渠道发布;建设重点领域公开栏目的文化机构馆务公开栏目;保障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五公开”专栏,并按要求发布相应内容和本单位权责清单;按文件要求在本局政务网站及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栏目,并按要求发布相关信息19条;按时按要求公开本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六)认真开展法治宣传,不断强化法治思维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组织保障,建立普法责任制度。制定了《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重点推进事项》等文件,保证法治宣传工作有效运行。
二是做好法治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做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工作。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讲座,对《优化营商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开展学习。按照市统一部署,按时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参加全市学法统一考试。举办局民法典培训学习会议。邀请广州市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广州大学法学院刘云生教授作民法典授课辅导。举办全市营业性演出审批业务培训班,对落实国家、省有关营业性演出法律法规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举办网络执法以案施训培训,组织执法骨干27人,办结3宗网络文化市场等违规案件,编印《网络文化执法典型案卷》。充分利用我局官网、“双微”等新媒体发布法律法规条文、刊播公益法治广告等,进一步扩大社会普法力度。
(七)积极应对复议诉讼,化解重大矛盾
办理广东某旅游有限公司对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越文罚字(2020)第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依法作出了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办理(2020)粤7101行初3692号林某某诉我局信息公开决定纠纷案,经开庭审理,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驳回了林某某的诉讼请求。上述案件为机构改革以来我局办理的首宗行政复议案及行政应诉案,相关法律文书作出后,当事人不再提起诉讼及上诉,做到了案结纷止。
(八)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推动文旅事业发展
2020年我局认真开展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定《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督办表》,明确任务分工、办理期限,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194件。其中全国政协提案3件,省政协提案10件,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49件,市政协提案129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局网站开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专栏,均主动公开答复文件摘要稿。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合同起草不够规范。我局加强对拟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并严格把关,合同主要由常年法律顾问进行审核。随着文旅融合发展,合同数量日益增长,合同种类渐趋多样化且涉及内容范围广。在合同审查中发现有部分存在着管辖条款约定不当、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等问题,容易导致我局利益弱化、义务强化,增加了额外的风险。主要原因在于合同起草人不熟悉合同规范,而我局大多数合同没有标准范本,形式多样,难以进行标准化指导。
二是法律意识有待加强。因机构改革文旅融合,干部们尚未全面了解文化旅游法律法规,法治观念不强、法治思维素养不高,影响了依法行政水平,亟需加强法律培训,提高法治意识。此外,我局下属基层单位众多,多为文艺工作者,近年来虽然不断加强学法用法工作,但成效并不明显,各方面法律意识仍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是执法办案数量下滑。受疫情等因素影响,2020年我市前三季度执法办案数量下滑明显,部分区全年办结案件不够3宗。这其中尽管有人员聚集文化场所停业等客观原因,也暴露出部分区执法队伍执法编制未得到有力保证、履行执法主业不突出等问题。旅游纠纷受理机制有待优化。机构改革以来,我市旅游投诉受理机制处于探索磨合阶段。受到疫情影响,旅游纠纷受理工作占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大量执法资源,对数据报送、案件录入、监管平台、旅游投诉季度统计、执法信息等执法监管经常性工作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执法能力建设存在较大短板。移动执法办案工作推进进度不理想。通过移动执法办案终端录入市场检查数量相对较多,网吧监管平台、视频接入等工作推进较慢。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合同管理,建立科学的合同审查机制。按照《广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广州市政府合同审查规则》以及《关于加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指引》《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合同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合同审查制度,确保政府合同全面履行,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有效维护政府机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全局人员对起草合同方面的业务培训。
二是切实加强法治培训学习,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积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类媒体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创新培训方式,开展对全局及下属基层单位有针对性的、更为系统的执法规范及政策法规培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和水平,强化法治思维、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开展文化市场法制培训,密切组织紧贴执法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
三是贯彻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持续规范文化市场执法监管规范行政检查行为。联合国家安全、公安、出版、教育等部门开展卫星接收设施、复制发行、中小学校园周边等重点市场门类、重点经营区域跨部门联合检查。部署开展网络表演、歌舞娱乐场所、演出经纪机构等重点门类双随机抽查。规范执法办案。指导各区进一步规范法制审核程序,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审查机制。
四是健全涉旅纠纷协调机制,提升旅游诉调中心建设水平开展旅游质量监督调研。开展旅游质量监督调研,掌握各区旅游质量监督与旅游纠纷投诉受理机制现状。加强与法院涉旅纠纷工作协调。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开展旅游纠纷诉讼调解衔接机制调研,准确掌握各区旅游纠纷诉讼调解中心建设现状。指导各区加强旅游诉转案质量。在准确掌握执法改革后旅游投诉举报受理处理机制现状基础上,采取业务培训、以案施训等措施,指导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加强旅游纠纷投诉转案件工作质量,提升旅游执法办案能力。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