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项目 | 旅游饭店的规范与管理 |
办事项目名称 | 旅游饭店星级评定 |
办事依据 |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 |
办理条件 | 在广州地区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饭店(包括宾馆、酒店、度假村等)均可申请参加星级评定;饭店开业之时或更新改建后,即可申报相应的预备星级。预备星级饭店在开业一年后,根据星级饭店评定标准,进行正式星级饭店的申报评定。 |
一、二、三星级旅游饭店评定程序 | 1、旅游饭店向市星评委递交申请资料; 2、市星评委收到饭店书面申请报告后一个月内,安排星评员对酒店进行检查; 3、检查未通过的旅游饭店根据星评员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星评委; 4、市星评委收到整改报告一个月内安排星评员进行复查; 5、星评员提出评定意见,报市星评委; 6、市星评委进行评审,做出批复; 7、旅游饭店领取证书并领取牌匾。 |
四、五星级旅游饭店评定程序 | 1、旅游饭店向市星评委递交申请资料; 2、市星评委收到饭店书面申请报告后一个月内,安排星评员对酒店进行初检; 3、初检未通过的旅游饭店根据星评员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星评委; 4、市星评委收到整改报告一个月内安排星评员进行复查; 5、星评员提出评定意见,报市星评委; 6、市星评委进行审核,并向省星评委推荐; 7、省星评委安排检查(四星级旅游饭店由省星评委终检,五星级旅游饭店经省星评委再次推荐,由国家星评委终检); 8、根据省或国家星评委的批复,旅游饭店领取证书和牌匾。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取企业费用。 |
办理期间及 服务承诺 | 广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接收到饭店正式星级评定申请报告及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卫生许可证(均为复印件),一个月内派出饭店星级检查员前往评定;对第一次星级评定未予通过的饭店,加强指导饭店进行整改,待饭店完成整改并接到整改报告后,于一个月内再派出饭店星级检查员进行第二次饭店星级评定。 |
办事需提交 材料目录 | (一)申请一、二、三星级 1、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酒店概要、经营情况、申请星级等; 2、《饭店星级申请报告表》(可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网的如下地址http://wglj.gz.gov.cn/zlxz/content/post_9123412.html即“旅游星级饭店申请”页面下端进行下载); 3、《饭店星级申请报告》(按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统一格式,可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网的如下地址http://wglj.gz.gov.cn/zlxz/content/post_9123412.html即“旅游星级饭店申请”页面下端进行下载); 4、酒店所有营业证照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检查验收合格意见书等); 5、饭店服务管理、规章制度等(正式评定时备查)。 (二)申请四、五星级 1、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酒店发展概况、经营情况、申请星级; 2、《饭店星级申请报告表》(可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网的如下地址http://wglj.gz.gov.cn/zlxz/content/post_9123412.html即“旅游星级饭店申请”页面下端进行下载); 3、《饭店星级申请报告》(按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统一格式,可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网的如下地址http://wglj.gz.gov.cn/zlxz/content/post_9123412.html即“旅游星级饭店申请”页面下端进行下载); 4、酒店概况、各功能项目详细介绍、重要接待记录、所获荣誉记录、员工管理、创星工作情况及成效(文字和图片说明,待正式评定时备查); 5、酒店所有营业证照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检查验收合格意见书等); 6、酒店多媒体视频宣传片(待正式评定时备查,用DVD、U盘拷走); 7、饭店经营、服务与管理制度(正式评定时备查)。 |
联系电话 | 电话:38925334,邮箱:lxsfdglc@gz.gov.cn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警安路1号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楼2002室 |
受理窗口 | 广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
办事网址 | http://wglj.gz.gov.cn/zlxz/content/post_9123412.html |
投诉电话 | 38925332 |
投诉处理时限 | 对于群众提出的投诉,有权处理的职能部门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做出处理决定;对于情况比较复杂的事项,7个工作日做出处理决定;过于复杂、需要超出上述时限的,须征得有关上级部门同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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