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评定诚信旅行社流程指引
发布时间:2021-01-03 18:24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符合《诚信旅行社服务规范与评定》技术规范基本条件要求的旅行社均可申请评定诚信旅行社。

  (一)申请。申请单位应首先对照本技术规范进行自评,分别填写《诚信旅行社评定基本条件自查表》(附录A)和《广州地区诚信旅行社评定申请表》(附录B),经自查完全达标并在《诚信旅行社评定基本条件自查表》(附录A)打“√”确认。请把填写好的附录A和附录B表格经申请单位盖公章扫描后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二)受理。接到旅行社的评定申请后,评委会在核实申报材料的基础上,调查了解其报送统计信息、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受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必要时需申请旅行社提供相关备查资料进行配合,并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答复。

  (三)初审。接到申请受理通知后,旅行社对照《诚信旅行社服务规范与评定》技术规范整理各项资料,并分类进行归档,对照《诚信旅行社经营管理项目测评表》进行自评打分。诚信旅行社评定组委会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评定初审并给与指导,提出整改意见。旅行社补充完善资料,并且自评分达到诚信旅行社合格分数线后,由旅行社向诚信旅行社评定组委会提出正式评定申请。

  (四)评定。收到旅行社的正式评定申请后,评委会将实地评定前1周向申请评定诚信旅行社下发通知,派出评审员开展评定工作。申请单位应在评定前根据本技术规范每一具体条款的要求按先后顺序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整理成册,并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初次评定未通过的申请单位,可在1个月内进行整改并向评委会提出申请,评委会于1个月内再次安排评定检查。两次检查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的,申请单位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经办部门:旅行社与旅游饭店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3892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