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第三次商请报送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名单的函
发布时间:2017-04-21 14:37 来源:本网
穗旅函〔2017〕244号
越秀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粤府办[2016]35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在今年1月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4号),要求20个市级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进一步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等突出问题。
市人民政府同意的《广州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方案》明确我局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目前,我局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各项工作。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4号)的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在2017年4月1日前明确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落实专职人员依法受理旅游投诉。为确保顺利完成此项工作任务,我局于2月17日向各区人民政府发出《广州市旅游局关于报送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名单的函》(穗旅函[2017]91号),3月3日前除你区外,我市其他10区均已报送旅游投诉受理部门名单及人员名单。为此,我局于3月7日再次向你区单独发出《广州市旅游局关于再次商请报送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名单的函》(穗旅函[2017]142号)。但是,一直未收到书面回函。
为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4号)现我局向你区第三次发文商请填报《广州市各区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统计表》(附件1)及《广州市各区旅游投诉受理机构人员统计表》(附件2),希望4月28日前书面回复。
专此函达。

附件:1. 广州市各区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统计表
2. 广州市各区旅游投诉受理机构人员统计表



广州市旅游局
2017年4月17日
(联系人:李振宇、周君华,联系电话:81078219、81098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