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王淑平委员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广州空心村整治的提案》(第210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鼓励发展乡村民宿
近年来,我局将民宿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和实施“百千万工程”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民宿发展。
(一)规划定位发展。我局编制了《广州市民宿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18-2035)》,在空间布局上着力打造三大片区,即北部以从化、增城、花都、白云区为主的山区生态民宿区,中部以荔湾、越秀、海珠、天河、黄埔区为主的都市文创民宿区,南部以番禺、南沙区为主的滨海水乡民宿区。根据《专项规划》,目前,从化区温泉镇、良口镇、吕田镇,增城区派潭镇、小楼镇、正果镇、中新镇,花都区花东镇、花山镇、狮岭镇、赤坭镇,及白云区太和镇等区域初步形成了民宿集聚发展模式。
(二)政策支持发展。我局印发《广州市关于促进和规范乡村民宿发展的意见》《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促进广州市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年,我局与市公安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印发《广州市民宿开办指引(试行)》,对开办程序、开办要求、监督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以规范民宿发展。
(三)标准引领发展。我局制定的《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DB4401/T 21-2019)标准成为市级行业标准,该标准依据场地环境、主题特色、接待设施、安全管理、卫生环保和服务水平等条件,将广州旅游民宿划分为红棉三星、二星、一星三个等级,为我市民宿行业规范化发展奠定基础。成立了市文广旅、规划、住建、消防、水务等部门及各区文广旅(体)局参与的广州市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建立了旅游民宿评定专家库。2021年以来根据《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开展了3次星级评定,共评定广州市红棉星级旅游民宿30家(其中红棉三星4家、红棉二星16家、红棉一星10家),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23家星级民宿共给予340万元资金补助。2024年2月广州市民宿协会评出广州十大民宿,通过各类评定,引导民宿向精品化方向发展。
(四)服务保障发展。一是成立民宿协会。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功能,指导成立广州市民宿协会,发展会员100多家,成为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民宿协会。二是组织业务培训。我局先后组织8期民宿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等知识,培训人员80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三是抓好宣传推广。在第30届、第31届广州国际旅游展览会设置民宿展区,组织星级民宿免费参展,印发星级民宿宣传折页在展会、10家重点广州旅游信息咨询中心派发。对获评的星级民宿在新华社客户端、广州日报、南方日报、中国旅游报、羊城晚报、市文广旅局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吸引更多市民游客了解关注广州民宿,不断提高广州民宿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鼓励发展乡村民宿。支持在历史文化名村、乡村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旅游文化特色村、南粤古驿道等周边区域,集聚发展特色鲜明的乡村民宿。鼓励农户和返乡人员开发利用自有房屋自主经营乡村民宿。鼓励城镇居民等通过租赁产权明晰的闲置宅基地房屋、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乡村民宿经营。民宿经营场所应具备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具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及宅基地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证。
二、统筹推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落实经费保障,助力文物保护。我市设立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在文物修缮、考古、文物保护科学研究、文物保护监督员等六方面的使用范围。自2014年设立以来,广州市级财政已累计安排4.95亿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共补助1151个文物抢修修缮、保养维护项目,其中有一大批为乡村文物,较大的改善了乡村文物的存续状态。
二是保用融合发展,推动文物“活”起来。我局坚持保护优先,注重人居环境改善,用好“绣花功夫”,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乡村振兴等有机结合,探索多途径活化利用,一大批乡村文物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活化利用,增城邓村石屋入选国家文物局《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案例解读》,黄埔文冲陆氏大宗祠入选广东省文物古迹活化利用典型案例。激活乡村文化遗产赋能乡村振兴,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作为专章纳入更新改造规划,将挖掘历史文化遗产内涵、实施历史文化遗产活化作为推动乡村文化传承、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在黄埔文冲村、番禺沙湾、大岭村、增城瓜岭村、邓村、从化莲麻村、溪头村等古村落都取得了显著成果。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2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