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
你们提出的《关于以培育“过夜经济”为抓手 推进广州城郊型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1064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马卫华同志在6月27日进行了沟通交流,经综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编制规划,以乡村旅游规划引领乡村旅游发展
一是编制旅游规划。为推进我市乡村旅游发展,我局委托暨南大学编制了《广州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规划确立了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旅游强省”以及广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国家创新中心城市、“美丽幸福乡村”为奋斗目标,按照优化生态环境、推进城乡统筹、开拓文化创意、促进产业互融的理念,充分利用广州良好的区位优势、便利的交通条件、雄厚的产业基础等,以“旅游+”和“+旅游”的思路,从全域的视角,整合广州市城乡资源,规划开发乡村旅游,优化乡村旅游产品,提升环城休憩功能,把广州市乡村旅游建设成为中国一流的乡村旅游示范和产业融合发展的典范。
二是推进乡村发展。根据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我局委托市标院围绕基本要求、制度要求、特色文化、建设要求、服务要求等编制了《旅游文化特色村建设与服务规范》(DB4401/TB-2018),将评分细则设定为1000分,对基本分达到680分以上或基本分达到650分(含)、总分达690分(含)以上,可评为旅游文化特色村。近年来,我局共评定市级旅游文化特色村17个、每个村奖励200万元。从化区温泉镇南平村、吕田镇莲麻村、城郊街西和村、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被国家文旅部 国家发改委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3个村被评为“省级文化和旅游特色村”、14条省级乡村旅游精品线路;2018至2019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累计下拨厕所建设扶持资金760万元、建设乡村旅游厕所30座。投入资金132.76万元用于旅游文化特色村公共标识设施建设。2018年至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约860公里、危旧桥改造192座。2021年广州累计接待乡村游客1.23亿人次,同比增长53.75%。
三是举办特色活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紧紧围绕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以融合农文旅为重要方向,以消费促振兴为重要举措,结合广州乡村实际,联动“粤菜师傅”工程、非遗文化资源等,因地制宜策划丰富多彩的落地主题活动、网红直播活动、线上互动活动等系列内容。积极开展“美丽乡村游·读懂广州年”系列专题宣传及大湾区网红带你游广州乡村直播活动,带领全网观众走进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从化区罗洞村,一同领略百年非遗民俗、聆听岭南古琴韵律,近距离感受工匠小镇传统工艺、“粤菜师傅”技能风采,品尝广州乡村地道年夜饭,给网友们送上了一场精彩纷呈、年味十足、内涵丰富的“文化大餐”。据统计,直播总观看量超450万人次,高峰同时观看人数超30万,在全网掀起了广州乡村过大年的讨论热潮。
二、支持创建活动,以品牌提升带动乡村旅游
我局十分重视农业与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以旅助农、以农兴旅、农旅结合,着力加快乡村旅游发展。
一是支持景区创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我局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积极培育、支持、乡村景点开展等级景区创建工作。从化宝趣玫瑰世界、大丘园农庄、溪头旅游村、客天下•广州国际旅游区、西塘稻草农业公园景区、香蜜山生态旅游区、南平静修小镇旅游区、麦田生态园旅游区、天人山水旅游区、花都区红山村、塱头古村、世间香境七溪地景区、增城大埔围美丽乡村、广州二龙山花园、1978电影小镇等15家景区被评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南沙百万葵园、石门森林公园等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给石门森林公园奖励100万元。
二是支持品牌创建。增城1978电影小镇由原增城糖纸厂旧厂房按“有留有改、旧物见新”的原则进行微改造,为广大青年提供创新创业平台,进一步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打造电影旅游生态圈,2017年被评为“中国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其奖励500万元;为进一步活化利用南粤古驿道,发挥南粤古驿道对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的带动作用,2021年我局推荐位于从化太平古道的红石花墅民宿成功入选“首批广东省驿道乡村酒店名单”;为持续丰富广州旅游品牌,不断满足市民游客对美好旅游生活的向往,我局推荐花都七溪地芳香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入选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的第一批南粤森林人家名单;为提升广州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吸引力,2021年我局推荐的从化北纬23。8'森林营地被中国旅游车船协会认定为“5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
三是坚持以农兴旅。持续做好以农兴旅,全市累计认定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5个、示范镇9个;累计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4条,从化区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美丽从化温泉生态乡村游休闲精品线、从化区小镇休闲文化游线路和生态从化休闲农业游3条线路获农业农村部推介,白云区流溪湾丰华园、世外桃源度假村一/二日游线路和增城小楼镇绿色休闲农业精品线路获省推介。按照《广州市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以打造“岭南休闲之都”为目标,依托特色产业、优美田园风光,结合“新乡村示范带”建设,推动其与周边的餐饮、民宿、景点有机串联,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落实《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十四五”规划》,推进形成“四边三道两特一园”乡村休闲产业“4321”空间布局(“四边”即城边、景边、海边、村边;“三道”即交通干道、碧(绿)道、南粤古驿道;“二特”即少数民族特色居住区和古镇古村特色村落;“一园”即农产品加工业旅游园区),推进乡村休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推动乡村休闲产业“点、线、面”提档升级,我市将依托白云山、华南植物园、南海神庙等景区周边建设乡村休闲带。
三、支持业态发展,以民宿发展丰富乡村旅游产品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坚持将民宿作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新业态,通过制定扶持政策、发展规划、评定标准等方式进行引导和培育。目前,全市完成注册登记规范管理的民宿167家。“魅力派潭”岭南精品民宿乡韵之旅获“2020年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2020年广州民宿订单数量在全省排名第一、占比35%。2021年增城区派潭镇、正果镇被评为“广东省乡村民宿示范镇,9家民宿获评广州市星级民宿,7家民宿被评为“广东省乡村民宿示范点”。2022年五一,广州星级民宿日均开房率达95%以上,“一房难求”现象成为广州乡村精品民宿节假日常态。
(一)规划定位。我局编制了《广州市民宿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18-2035)》,在空间布局上着力打造三大片区,即北部以从化、增城、花都、白云区为主的山区生态民宿区,中部以荔湾、越秀、海珠、天河、黄埔区为主的都市文创民宿区,南部以番禺、南沙区为主的滨海水乡民宿区。根据《规划》,从化区温泉镇、良口镇、吕田镇,增城区派潭镇、小楼镇、正果镇等区域初步形成了民宿集聚发展模式。2019年从化米埗村民宿群被国家发改委遴选为“全国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2020年村集体收入达60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4.5万元。
(二)政策支持。一方面加大扶持资金支持。我局印发《广州市关于促进和规范乡村民宿发展的意见》(穗旅发〔2018〕396号),意见包括指导思想、扶持政策、规范发展、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15条内容,在统筹协调上,相关区政府要建立乡村民宿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在政策扶持上,要求有关区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乡村民宿产业发展,满足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污水排放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花都、增城等区相继制定了民宿资金奖励办法。2020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增城吾乡石屋等10家民宿纳入“3000万元文旅惠民消费券”使用范围。另一方面加强工作协调。协调市场监管局在商事登记系统中设置“经营民宿”经营范围,专门用于民宿企业进行商事登记。协调公安部门为民宿经营者安装民宿住客信息采集系统。
(三)服务保障。一是制订开办指引。根据《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督促从化、增城、花都和荔湾区建立民宿发展协调机构。为规范民宿发展,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制定了《广州市民宿开办指引(试行)》,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召开协会会,2021年7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广州市民宿开办指引(试行)》。二是成立民宿协会。为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及自律功能,指导成立广州市民宿协会,发展会员100多家,成为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民宿协会。三是组织业务培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先后组织5期民宿行业培训,重点学习《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四)标杆引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制定《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DB4401/T 21-2019)标准成为市级行业标准。该标准依据场地环境、主题特色、接待设施、安全管理、卫生环保和服务水平等条件,将广州旅游民宿划分为红棉三星、二星、一星三个等级,为我市民宿行业规范化发展奠定基础。2021,根据《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评定出广州首批9家星级民宿,其中获评三星2家、二星7家,根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星级民宿共给予145万资金奖励。省文化和旅游厅拟对我市获评的7家广东省乡村旅游示范点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通过评定,有效引导民宿向精品化方向发展。
四、出台支持政策,创新过夜旅游发展用地保障
(一)安排用地指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规划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19〕70号)明确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市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专项安排不少于1000亩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议将城郊型旅游产业项目用地结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提供2022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编制材料的函》要求,认真梳理涉及用地计划指标的项目,申请纳入乡村振兴项目清单,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后纳入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由市保障用地指标需求。
(二)支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进行入市流转。乡村旅游配套设施用地若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按规定办理入市流转手续。
(三)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分为生产设施用地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辅助设施用地。架空高度4米以上的木屋不属现有文件明确的设施农业用地类型,按照7号文,对文件明确范围之外的设施农业用地类型可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四)支持乡村旅游景点配置住宿用地。一是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粤自然资规字〔2022〕1号)提出的“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分拣、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条件、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并可以按规定使用规划预留建设用地规模”,支持符合要求的乡村旅游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二是按照1号文提出的“有序开展废弃宅基地、闲置公益设施用地等存量建设用地的综合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农民安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的前提下,节余部分可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政策进行有偿调剂归并集中利用,统筹用于县域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拆旧复垦节余指标在满足相关要求前提下,用于建设住宿设施。三是按省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乡村休闲旅游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服设施建设,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支持其按照“点状供地”实施。四是支持乡镇合理安排地块建设乡村旅游集中配套住宿设施,具体由各地结合旅游发展需求进行合理规划。
五、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提升民宿影响力。一方面,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年内将组织评定一批星级民宿,星级民宿指标加大向乡村地区倾斜,进一步提升乡村民宿影响力。另一方面,组织民宿业务培训,邀请院校专家、高星级酒店管理人员为民宿业主授课,提升民宿管理水平,吸引更多市民、游客到乡村微度假,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二)加强景区安全指导。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城郊型乡村旅游景点夜间旅游项目开发情况,协调高校专家适时进行开发指导,并将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纳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景区年度安全培训,为景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技术支持,不断提高乡村景区安全运营管理水平。
感谢你们对我市旅游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7月4日
(联系人:蔡进兵,电话:3892531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