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非遗工作产业化发展的提案》(第4075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和市财政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5月21日进行了沟通交流。经综合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工作水平,鼓励在传承中创新。近年来,广州非遗保护工作围绕“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重点任务,逐步健全制度体系,日益丰富非遗名录,坚持开展档案记录,精准施策分类保护,着力推进非遗展示场馆、非遗聚集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积极推动“非遗进校园”,不断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工作水平。并鼓励传承人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大胆创新,设计创作符合当代生活需要和审美观念的非遗衍生品,努力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目前,我市的广彩、广绣、醒狮等多个项目在实现“两创”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进展。
二、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打造非遗文创品牌。非遗衍生品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鼓励和支持企业立足广州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充分整合和活化利用我市已有非遗项目,与非遗传承人开展合作,将非遗元素植入文创产品设计和制作,提高文化产品市场竞争力。自2018年以来,我局每年举办一届“非遗品牌大会”,通过整合产业发展、品牌营销、媒体传播、文化创意等诸多行业领域,共同就中国非遗品牌的建设、创新、管理、传播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不断提升非遗品牌凝聚力和价值核心力。
三、推动非遗与多种业态开展合作,实现跨界融合发展。全面推进非遗进景区、进博物馆、进校园、进商场、进社区等非遗“五进”工程,通过“非遗+旅游”“非遗+商业”“非遗+文创”等创新保护方式,积极探索“非遗+”文化新业态。与专业旅行机构合作开发非遗旅游线路,使游客获得独特的传统文化体验。推动非遗创意产品开发利用,鼓励设计制作旅游手信、打造非遗网红打卡点等。全面发挥非遗在文旅融合新时代中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非遗与其他业态的融合发展与交流合作,
四、积极拓宽非遗传播推广渠道,扩大广府文化影响。构建非遗传播大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多层次多渠道传播。近年来,我市在开展传统媒体传播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手段,通过开展线上非遗课程、活动直播等方式,为广州非遗“吸粉”。仅2020年,我局在学习强国全国总台等网络平台推出了超百集非遗课程,传播量在全国居于前列。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广州非遗宣传展示系列活动网络直播观看量累计达772万人次。与电商合作打造“广州非遗购物节”,引导传承人进行线上线下双线传播、经营和发展。通过多个渠道各种形式的宣传推广,不断提升广府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五、关于提案中提及的税费减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发〔1998〕4号)和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等文件规定,税收管理权限集中在中央,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擅自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予的管理权限之外,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收政策。因此,我市无权自行制定减税、免税和税收返还等税收优惠政策,需落实执行国家现有税收政策。因此建议企业征询税务部门用足用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今后,我市将采取更多的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和发展工作,为企业与非遗项目保护单位、非遗传承人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强非遗衍生品开发,助力文化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广州非遗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孔祥文,联系电话:81078421、1392227963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