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01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9-23 15:46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梁凌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广州文旅行业复工复产支持力度的提案》(第401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9月15日进行了沟通交流,经综合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家制定的主要政策。

  (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等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并相应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二、多措并举助推文旅行业复苏回暖。

  (一)出台文旅行业专门扶持政策。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政府“48条若干措施”、“暖企15条措施”,针对我市文化旅游企业的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面临困难和诉求,3月18日,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亦发布了《广州市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这12条措施主要集中在帮助文旅企业缓解疫情带来的困难、促进重点行业、园区和业态发展、促进行业振兴和市场繁荣发展等方面。

  在帮助文旅企业缓解疫情带来的困难方面,市文广旅局将统筹安排3亿元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文旅企业应对疫情,缓解经营困难;对于重点文旅企业,并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方案,采取贷款贴息、融资优惠、税费减免等措施;协调有关金融机构,提供50亿元专项贷款额度,解决文旅企业复工复产资金困难。从文化旅游产业疫后发展专项经费中拨付2000万元支持广州长隆集团复工复产,开展广州“世界旅游嘉年华”活动宣传推广。从文化旅游产业疫后发展专项经费中拨付1305万元,对在穗注册并纳税、因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造成较大损失的旅行社进行扶持补助。根据我局《关于开展重点旅游景区扶持补助发放工作方案》,对6家重点民营旅游景区给予384万扶持补助。
在促进重点行业、园区和业态发展方面,特别提出支持新技术新业态,安排资金重点支持4K/8K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拨付时尚创意(含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和补助文旅企业5G、VR、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运用。在促进行业振兴和市场繁荣发展方面,将大力振兴文化消费市场,发放“广州文旅惠民券”,采取政府补贴、平台让利、商家打折相结合的方式,激活演艺、影视、音乐、娱乐、旅游等消费,支持夜间文化、网络文化和数字文娱消费。在支持文艺作品创作、传播、交流方面,将大力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加大电影行业扶持力度、加大实体书店支持力度以及支持文化旅游会展做强做大。

  (二)扶持五大类文化旅游新业态项目。为促进疫后文化旅游产业复苏发展,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数字文化产业项目、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文化旅游云服务项目、新型旅游业态项目、文旅消费新业态项目等五大类文化旅游新业态进行项目经费补助扶持,优质项目最高可以补助达到200万元。

  本次文化旅游新业态项目由企业经所在区推荐申报、重点考察、专家评审等程序,按照项目投资、创新程度、总体效益等综合评价,分档次进行扶持,总扶持项目总数达到30个,拨付扶持经费1530万元。

  (三)暂退部分旅游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在收到国家文旅部2月5日下发的《关于暂退部分旅游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后,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立即制定发出提取旅游质量保证金实施方案,明确了范围、标准、交还期限、办理程序、申请资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第一时间通知到全市旅行社,为旅行社申请暂退旅游质保金提供了明确指引,截至6月9日完成543家旅行社提取旅游质量保证金资料审批工作,共暂退2.16亿元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四)启动来穗旅游奖励工作。为鼓励旅行社企业引客入穗,增加我市旅游消费,促进旅游经济发展,依据《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穗旅发规字〔2018〕2号),2019年度(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工作于2020年3月启动,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广州市光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各申报单位的人次、账册及凭证、奖励金额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书面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已对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广州市申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30家旅行社进行奖励, 奖励金合计为967万元。

  (五)积极主动落实暖企政策的实施。积极主动联系和协调建设银行广州分行提供融资优惠,发动并收集有贷款需求的177家旅行社共计7.65亿元的贷款需求,推荐给建设银行广州分行。至目前共为22家旅行社投放贷款4701万元,缓解旅行社复工复业资金困难。

  (六)各项举措助力旅行社疫后复工复产。借力媒体营销,收集10多家重点旅行社定制自助旅游单项服务产品及相关产品的优惠信息在五一假期推出;组织征集各旅行社已经营或即将推出的市内、省内和粤港澳大湾区的精品旅游线路,共收到近70家旅行社报送的300多条旅游线路产品,在此基础上整理出涉及粤港澳大湾区、省内、市内旅游的16类100条精品线路,将联合相关媒体进行持续宣传推广,为助力旅行社复业复兴奠定基础。

  (七)发放3000万广州文旅惠民消费券。广州文化广电旅游局以“政府补贴、平台让利、商家打折”为原则,从7月17日起每天通过“爱游广州”微信小程序以抢券方式向市民和游客发放“广州文旅惠民消费券”,消费券自领取之日有效期为3个月。截至8月13日,总额3000万元的“广州文旅惠民消费券”已分批次完成发放。

  消费券活动受到各大主流媒体的关注和点赞,包括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传媒平台对活动进行了报道。根据腾讯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截至8月23日,文旅惠民消费券总核销额已达1209万元, 占消费券发放总金额的40%,核销进度正按预期稳定发展中;累计消费交易总额为6313万元,带动文旅市场消费比例超过1:5。

  随着文旅消费券对我市文旅市场消费的激活,最新数据显示,7至8月全市旅游业恢复到去年同期的70%左右。全市规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恢复到去年同期88.35%;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数4404.70万人次,恢复到去年同期的43.20%。

  (八)用好税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经营压力。此外,我市税务局将强化落实好延期适用的税费优惠政策。根据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前期出台的6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分区分级防控要求,有序推进文化旅游行业全行业的复苏发展。

  感谢对我市文创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年9月18日   

  (联系人:冼立,电话:8107372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