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01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8-18 09:24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梁凤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筹建学海堂菊坡精舍应元书院纪念园的提案》(第4018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教育局、越秀区政府、黄埔区政府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8月3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市教育局、越秀区政府、黄埔区政府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该提案提出关于筹建学海堂菊坡精舍应元书院纪念园的提案很好。我局于7月7日收到该提案当日进行工作对接,7月8日立即派员专程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查了解。通过恳谈交流,我们深深感受到您对学海堂菊坡精舍应元书院的文化情怀和教育担当。您提出的建议,具有思想的深度和知识的广度,对推动我市文化旅游业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二、关于“建议学海堂纪念园项目由市教育局牵头,协调市文广旅局指导”问题。鉴于学海堂、菊坡精舍、应元书院三家书院基本位于现在广州市第二中学应元路校区内,该校不属于我局管辖的直属单位,也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尊重;有关文化设施建设,建议先制定方案,我局可给予意见。同时,随着国家“二孩”政策的落实,越秀区不同年龄段儿童逐年增多,各小学学区地段生源压力也不断增大。为解决上述问题,越秀区计划将二中应元校区复办小学,以缓解周边小学适龄儿童学位紧张的压力。复办小学也是推进应二中应元校区合理利用的重要举措。

  三、关于重新建造学海堂菊坡精舍应元书院纪念园问题。在校内新建纪念园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履行相关的论证审批程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管理的通知》(中办发〔2014〕2号),2016年印发《关于加强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28号)。两个文件对于纪念类设施的建设原则、审批程序等均有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管理的通知》要求,申报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请示。党中央、国务院收到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的请示后,交由中央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后报中央审批。我局认为重新建造学海堂菊坡精舍应元书院纪念园应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8月13日

  (联系人:胡德海,联系电话:81076472、1390305335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