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3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08-18 09:32 来源:本网

穗旅函〔2017〕414号

付伟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推动都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扶贫融合发展》的提案(第2039号)收悉,经综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乡村旅游是我市发展较快且备受关注的一种旅游新业态,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是优化我市农村产业结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对于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国家旅游局 农业部关于大力推进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农旅结合、以旅促农、以旅强农”等形式推进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资源整合,不断推进农业与旅游融合发展
        一是科学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穗府〔2016〕9号)要求,市旅游局会同市发改委,委托暨南大学编制了《广州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6-2025年),规划包括旅游发展战略、总体空间布局、品牌建设体系、旅游营销整合、发展政策导向等9个方面,确立了“以山水田园生态资源为主导,以山地、森林、温泉、田园、湿地为特色,以美丽乡村、现代农业、幸福社区为依托,以乡村历史文化旅游产品为辅助,将广州乡村建设成集观光、休闲、度假、科普、购物、体验于一体,吸引国内外客流的乡村旅游胜地”的发展目标,明确了“整合广州城乡资源,规划开发乡村旅游,优化乡村旅游产品,建设生态廊道,提升环城休憩功能,带动农村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把广州乡村建设成为中国一流的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和产业融合发展的典范”的战略定位,提出了“三片、十群”并融入“10个特色旅游镇、30个特色旅游文化村、30个休闲农业基地、30个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和一批精品民宿、一批星级农家乐”等乡村旅游发展体系,由点及面,促进乡村旅游规范化、特色化发展,打造我市乡村旅游品牌。
        二是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市从2013年开始全面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至2015年完成89条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打造一批岭南乡村品牌。如增城、从化区利用生态优势,围绕“万家旅舍”、“花田风情”等主题打造“特色美丽村镇”,创建了莲麻村、大埔围村、西和村、蒙花布村等生态旅游村,产生了惠及民众的经济效益。2016年,市建委根据广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目标任务,制订印发了《广州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穗办﹝2016﹞21号),计划三年内完成213条市级、267条区级美丽乡村创建任务,“十三五”期间实现全市889条编制规划村美丽乡村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组群发展,重点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和特色小镇,每区各形成2-3个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群。市旅游局结合美丽乡村推进工作,指导百万葵园、红山村、宝趣玫瑰世界、大埔围村等12家乡村旅游景区(点)评为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2016年牵头评定了31家星级农家乐。
        三是推动观光休闲农业健康发展。市农业局先后制定了《广州市观光休闲农业示范村评定办法》、《广州市特色农庄评定指南》、《广州市观光休闲农业示范园评定指南》、《广州市观光休闲农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观光休闲农业示范村、特色农庄和观光休闲农业示范园评定工作。2011年至2016年,累计安排观光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扶持专项资金5400万元。通过资金扶持,不仅改善了休闲农业和星级农家乐基础和配套设施,还充分调动了部分村和企业发展观光休闲农业项目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市农业局积极开展观光休闲农业评定工作,先后评定广州市观光休闲农业示范村49个、观光休闲农业示范园17个、广州市特色农庄18个。积极组织各区开展国家、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镇、示范点创建工作,从化区成功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区)”,南沙区永乐农庄成功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良口镇、派潭镇、城郊街成功创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10个单位成功创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市农业局2017年还将重点打造花都区“蓝田村—鲤田村—莲塘村”新农村示范片。
        二、加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财政支持力度
        近几年,广州市委、市政府加大对都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扶贫融和发展支持力度,2016年先后出台《广州市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5—2020年)》(穗府函〔2016〕6号)、《广州市加快规划建设北部山区特色小镇实施方案》(穗府函〔2016〕119号)、《广州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穗办〔2016〕21号)等文件,着力推进特色小镇、农村人居环境、文化旅游特色村建设,市财政将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一是从2017开始,连续3年每年安排花都、从化、增城三区市本级建设北部山区特色小镇补助资金各1亿元,各区每年配套安排0.5亿元。二是从2017开始,连续3年每年安排2.55亿元的建设补助资金到各区,区财政统筹解决建设资金,包干完成辖内美丽乡村建设任务。三是市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专项2000万元,对新列入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范畴的区进行补助;安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360万元,用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800人;安排农业产业化贴息及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2091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贷款进行贴息。四是市旅游局近年预算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250万元,对市重点旅游项目、文化旅游特色村予以扶持,完善游客中心、停车场、标识系统等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做好都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扶贫融合发展的资金保障工作,督促协调各区统筹兼顾、做好规划、推动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改善民生与发展旅游并重,切实促进贫困山区农民增收
    (一)加大资助力度,完善北部山区镇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
        一是帮助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2011年,广州市将北部派潭、小楼和正果三个山区贫困镇纳入扶贫开发帮扶对象,由广州市直相关单位和越秀、番禺、天河区对口帮扶,三个山区镇的贫困农民因经济困难,无法及时纳入养老保险体系。为此各方积极动员和组织力量进行筹资,经过多方努力,已为3734名北部山区贫困农民办理参加了城乡居保,共缴交了养老保险费约1057万元。通过帮扶活动,北部山区所有困难群众都得到了参保资助,养老保障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目前,北部山区60周岁以上贫困农民人均养老金每月增加180至343元不等,进一步提高了养老保障水平。同时,市人社局联合民政、残联部门,积极将政府资助具有本市户籍的低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五保对象、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等特困群体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北部山区镇所在的从化、花都和增城等区共有15358名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保,实现了北部山区镇特困群体养老保险全覆盖。二是出台接轨过渡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精神,2016年各地要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和城乡大病保险制度。因从化、增城两区农村经济比较落后,原新农合个人缴费较低,为顺利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广州在出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时专门制定了增城、从化两区接轨过渡办法,对增城、从化两区设置了过渡期:增城区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2015年按全市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的80%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2016年按全市标准缴费。从化区内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2015、2016年分别按全市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的60%、80%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2017年起按全市标准统一缴费。
    (二)不断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工资待遇,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提高农村医疗工作者工资待遇,对于稳定人才队伍、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10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时,从化区、增城区、花都区对艰苦边远农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资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单设艰苦边远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补贴,月人均200至250元。2015年,与市财政局、市卫计委联合印发《广州市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穗财保〔2015〕204号),对北部山区8镇(花都区梯面镇、从化区吕田镇、温泉镇、良口镇、鳌头镇、增城区派潭镇、小楼镇、正果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予以补助,补助基数为年人均500元。2016年,将北部山区8镇原已实行的岗位津贴等项目,归并纳入基层工作补贴,其发放标准较原岗位津贴有较大幅度提高,进一步加大工资待遇向北部山区8镇医务人员倾斜力度。
    (三)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切实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进一步强化北部山区职业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广州从2014年开始实施了不分户籍、终身补贴的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制度,培训补贴对象已覆盖所有北部山区的城乡劳动者。引导各类培训机构、技工学校、企业与北部农村地区加强联系和沟通,进一步加大技能扶贫力度。如花都区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培训人员年龄、文化程度和培训意愿,制定了多项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能和创业培训。花都区五一职业技能学校、红鑫职业技能学校等选派教师到梯面镇各村联系农民职业技能免费培训业务,提高农村劳动力的专业技能水平。二是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主动到企业了解收集用工信息,根据北部山区镇农村劳动力特点,举办针对性较强的现场招聘会,把工作岗位送到家门口,切实为北部山区镇农村劳动力提供支持。如增城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大空岗收集发布力度,将空岗信息发布至北部山区镇村居一级,全面推进“就业服务进家到户,就业岗位进乡到村”。从化区对北部山区镇每帮扶一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给予20元工作补贴,每举办一场招聘会给予3000元补贴,自主创业一次性扶持补贴1000元/人,给予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扶持补贴2000元/人。
    (四)加大倾斜力度,助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
        根据《广州市旅游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逐步推进以“景区带村”、“能人带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旅游扶贫新模式,积极发展旅游中小微企业,实施乡村旅游创客行动计划等,引导农民成立以土地、资金、房屋或产品为纽带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以旅游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旅游对构建精准扶贫长效机制的作用。到2020年,培育10个特色旅游小镇、30个特色旅游文化村、100家星级“农家乐”及一批精品民宿,开发一批集田园风光、农事体验、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农业庄园,示范带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同时,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穗府函〔2017〕79号),逐步完善乡村旅游景区的道路、水电、厕所、停车场、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对成功创建市级旅游文化特色村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金补助。
    (以上内容可公开)


广州市旅游局
2017年7月13日
(联系人:蔡进兵、林瑛,联系电话:81078248、81078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