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报送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18-12-11 11:04 来源:本网

穗旅函〔2018〕923号

广州市旅游局关于报送2018年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函

市府办公厅: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总结工作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204号)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情况报送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办理省、市建议提案68件,其中,代表建议23件,政协提案45件;主办20件,会办48件,全部建议提案均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办理完毕;提案人(提案单位)对我局主办的提案反馈结果均为满意,没有不满意需再办理的建议提案。

  二、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

  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一把手”每年领办1件以上建议和1件以上提案。我局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与代表、提案人(提案单位)百分百沟通协商的硬要求,局领导带头通过座谈、调研、走访等方式,加强与代表、提案人(提案单位)的直接沟通交流,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案人(提案单位)的意见建议,当面向代表、提案人(提案单位)反馈办理情况。

  (二)高度重视,不推诿塞责

  2018年我局办理省、市建议提案68件(主办20件,会办48件),2017年我局办理省、市政协提案38件(主办12件、会办26件),今年办理建议提案总数同比增长78.9%,其中,主办件总数同比增长66.7%。虽然今年办理数量增长较大,工作任务重,但我局能以高度重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做好建议提案的接收、核对、登记和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案人(提案单位)的意见建议,注重实效,即使办理有难度也决不推诿,全力以赴推进建议提案的办理。

  (三)加强沟通协调,落实百分百沟通的要求

  我局作为主办单位,注重与代表、提案人(提案单位)和会办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百分百沟通的要求,先是与代表、提案人(提案单位)进行电话沟通,了解代表、提案人(提案单位)的真实意图,再开展调研走访,通过座谈会和上门走访等形式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我局作为会办单位,能主动与主办单位进行沟通,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的工作并按时报送会办意见。

  例如魏朗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乡村民宿旅游经济的建议》(第20183003号)是由我局主办、相关部门会办的市政府重点办理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刘瑜梅同志负责领办。为研究制定《广州市关于促进和规范乡村民宿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刘瑜梅局长多次到增城、从化、花都等地调研,积极组织推动乡村民宿发展工作,使该建议办理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取得良好成效。

  在办理《关于广清互联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议》(第2017号提案)的过程中,我局组织召开了广清旅游集聚区协调发展政协提案办理座谈会,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李越副主任和我局刘瑜梅局长、陈永亮副局长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在座谈会上,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李越副主任介绍了提案的起草情况,万达文旅城、长隆集团、清远新银盏温泉度假村负责同志介绍了企业发展情况,提案办理单位代表及高校专家就广清互联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问题发表了意见。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推动了《关于广清互联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议》的办理。

  三、贯彻落实《广州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指引(试行)》的情况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广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函〔2014〕56号)要求,我局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按照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落实好每一项工作。

  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主办的20件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文稿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均符合公开规定,已按要求通过广州市旅游局政务网“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栏实行答复文稿全文公开,同时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总结检查,及时发现、改进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对于答复承诺解决但尚未解决的问题,分析原因,尽快落实;对于纳入计划需跨年度落实的,制定跟踪落实方案,明确办理时限,实行建档跟踪,待落实后,再次向领衔代表、第一提案人进行反馈,推动办理工作的落实。

 

                                   广州市旅游局

                                 2018年12月4日

(联系人:林瑛,联系电话:8107823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