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对广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00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08-29 10:48 来源:本网
穗旅函〔2016〕446号
民革广州市委员会:
你们在广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市观光休闲农业的建议》提案(第1002号)收悉。经会同市发改委、市农业局、花都区政府、增城区政府、从化区政府等相关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很好,提出了观光休闲农业的发展思路,建议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并从产业融合发展和以旅促农的高度提出了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的迫切性。休闲观光农业是乡村旅游的主要类型之一,是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的一种旅游新业态,符合中央一号文精神,是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 农业部关于大力推进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
一、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观光休闲农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去年10月1日《广州市农家乐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们加大政府对乡村旅游(广义农家乐,主要指乡村旅游,包括观光休闲农业)的主导作用,成立了广州市农家乐质量等级评定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是指导和推进全市农家乐等级评定标准实施的组织机构,对促进乡村旅游发展起到一定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同时,要求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增城区政府将乡村休闲旅游作为当地旅游重点发展板块,专门成立了增城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镇街及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形成各部门配合,全面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强劲势头。目前,黄埔区、海珠区、番禺区、增城区、从化区、白云区等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架构,在促进当地乡村旅游发展上起到了组织保障作用。
(二)加强政策引导
为促进观光休闲农业的发展,市农业局先后制定了《广州市观光休闲农业示范村评定办法》、《广州市特色农庄评定指南》、《广州市观光休闲农业示范园评定指南》、《广州市观光休闲农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观光休闲农业示范村、特色农庄和观光休闲农业示范园评定工作。从2015年10月起,星级农家乐指导评定工作由市旅游部门承接,根据新要求,旅游部门正在积极推动首批星级农家乐评定工作,以示范项目引领全市农家乐提质升档,可持续发展。2015年,市旅游部门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2015年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扶持资金实施方案和申报指南的通知》,组织各区开展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重点扶持乡村完善和提升基础设施,从而在乡村旅游发展上起到促进作用。
(三)加强规划引领
市发改委高度重视农业新型业态的培育发展工作。在《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中明确提出“加快培育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在工作思路上,要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特色农庄、主题农园、农活体验基地、乡村旅馆,串点成线对接重大旅游节点,发展依山临水阅林等乡村旅游业、健康休闲业,支持农家乐、渔家乐等行业发展提升等。今年,根据市领导要求,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分别建设和打造30个特色小镇和30个旅游文化特色村。为此,相关政府部门正在抓紧调研,制定实施方案。
市旅游局在编制《广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中,“乡村休闲度假产品”是旅游产品规划的重点内容。在组织编制《广州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实施“旅游+”战略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为重点。目前,我们已启动《广州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我们将加强与市发改委联系,将《广州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接。市农业局已编制了《广州市观光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对发展观光休闲农业进行统筹谋划。同时,正积极着手研究制定《广州市农业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将把观光休闲农业纳入规划当中。通过规范引导,有力促进观光休闲农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四)加强标准指导
近几年来,市旅游局和市农业局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广东省农家乐旅游服务规范》、《广东省农家乐等级划分评定》、《特色乡村旅游区(点)服务规范》、《广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及评定》等标准为依据,引导和指导乡村依托区域内自然生态和人文资源条件,发展休闲度假、农业观光、民俗文化、农事体验、特色购物等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通过指导乡村旅游景区(景点)对标达标,加强乡村旅游品牌化意识、特色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使一批乡村旅游景区(点)提质升档。其中包括A级景区、全国和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市级观光休闲农业示范村等。2015年,我市一批乡村旅游点和经营户在国家旅游局组织的乡村旅游“百千万品牌”评选活动中榜上有名,其中有3个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3个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户、15位中国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47个中国乡村旅游金牌农家乐。通过培育乡村旅游品牌,示范带动引领,我市乡村旅游水平得到一定提升。
(五)加强资金扶持
市农业局和市旅游局重视和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在年度相关专项资金,安排一定经费扶持乡村旅游发展。2011年~2013年,我市在财政支农资金中每年安排了观光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扶持专项资金1200万元;2014年~2015年,在财政支农资金中每年安排观光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扶持专项资金600万元,专项用于我市观光休闲农业和星级农家乐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在每年旅游项目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尤其在旅游交通指示牌、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中心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给予引导和扶持。2015年,市财政加大对旅游发展资金投入,安排1000万专门用于乡村旅游富民工程项目,通过资金扶持,不仅改善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还充分调动了部分村和企业开办观光休闲农业项目和发展乡村旅游积极性。
(六)加强互联网运用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借助“互联网+”发展平台,不断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 。目前,广州市和各区正在积极搭建“互联网+农业”发展平台,市农业局将积极组织、引导各休闲农业村和企业参加“互联网+农业”行动,通过互联网发展观光休闲农业电子商务,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增城区积极探索、创新和实践旅游同盟,共同挖掘和宣传乡村旅游资源,为增城旅游企业发展旅游创造一个互助、互利的平台。增城区借助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动旅游资源线上推广平台的建设。目前,已建成广州增城旅游网、广州市增城万家旅舍微信平台、“广州增城旅游”官方微信平台、“增城市旅游局”官方微博,并建立了增城旅游同盟微信群、增城亲子旅游联盟群、增城农家乐旅游群、增城旅游想哪儿去哪儿微信群。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加强了增城各旅游企业之间、企业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了零距离的信息共享,形成了旅游发展线上线下联动的新模式。互联网在旅游产业的广泛使用,为增城区旅游推广插上了互联网的“翅膀”。同时,借助互联网技术,搭建销售电商平台。加快了“互联网+农业”发展步伐,依托增城农业企业协会平台,大力推动发展家产品电子商务。引进和培育了广采网增城分站、原鲜商城等18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社区电商企业,引导一衣口田、创鲜农产品等一批农业企业抱团与京东O2O服务平台、顺丰速递等开展战略合作。“互联网”+创新农产品销售模式已成为我区拉动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七)加强宣传推广
市旅游局把乡村旅游作为广州旅游的重要内容,重视对乡村旅游的宣传推广。采用网站、微博、微信、APP等多途径、全方位进行线上乡村旅游宣传。去年,在广州旅游网上专设乡村旅游专题,定期发布乡村旅游相关旅游资讯、相关政策和节庆活动;市农业局也在广州农业信息网上设立了观光休闲农业专栏,对我市观光休闲农业示范村、示范园和特色农庄等进行宣传。同时,利用参加各类旅游展、公众推介会、旅游问询中心、西关小屋、星级酒店等多种渠道免费派发宣传资料;在广九直通车杂志增设乡村旅游宣传专版,吸引众多香港游客前往休闲旅游;组织编印系列乡村旅游宣传资料。各区注重组织策划以花、果文化为主的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如增城区在不同季节对全区当季的旅游景点、乡村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宣传,共同挖掘当地亮点资源以及乡村民俗文化,开发体验式旅游等。一是结合增城农业十宝,举办荔枝文化节、丝苗米节、冬瓜节、番薯节、桑果节等;二是结合乡村的生活民俗、农事农耕等,策划具体的乡村旅游体验活动等。通过以乡村旅游节庆活动造势,使增城区乡村旅游亮点不断,并将特色旅游产品推向市场,进一步增强了我市乡村旅游吸引力和影响力。
(八)加强示范效应
增城区乡村旅游发展成效显著。自2014年9月以来,在增城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倡导下,万家旅舍成为当地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推进扶贫富民工程的一大抓手。发展万家旅舍已成为增城区全新的“农游合一”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模式,使广大农民足不出户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在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万家旅舍发展成效显著,成为2015年增城民生十件实事之一。增城区发展乡村旅游探索和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编制规范性工作指引,二是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宣贯和培训。由于增城区积极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成效显著,成为全市乡村旅游的榜样。为此,我局于去年在增城区组织召开了乡村旅游现场会,全市近80人到现场参观、交流、学习增城区发展乡村旅游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大家对发展特色乡村旅游的认识。
二、抓住发展机遇,推进观光休闲农业上新台阶
乡村旅游发展是当今促进“三农”经济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旅游与农业的融合发展,通过“以旅促农、以旅强农、以旅富农”,利用乡村资源禀赋优势,挖掘乡土文化特色,完善基础设施,做好产品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乡村旅游上新水平、新台阶。
(一)注重规划策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乡村特色小镇、旅游文化特色村的要求和我市乡村旅游发展需求,我局正在组织编制《广州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此,我们将加强对乡村旅游资源的摸查、发掘、开发、整合,在全域旅游和创新发展新要求下,加强对乡村旅游产品规划、策划,从引导产业发展、功能布局、产品创新、景区提质、基础完善、管理提升、市场营销、组织保障等等方面做好规划。对有旅游发展条件和潜力的乡村,按照宜居、宜游、宜业的原则,指导做好凸显地域特色的旅游策划,引导村庄往一村一特、一村一品、村景互补、片区集聚方向发展,培育适合市场需求的休闲度假、农业观光、民俗文化、农事体验、特色购物等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
(二)加强部门联动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的组织协调,密切与住建、国规、发改、农业等部门和当地政府的沟通联系,互相支持,形成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的合力。尤其在市的层面,旅游部门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型联系,指导和扶持有旅游发展条件的观光休闲农业项目朝着农旅融合方向发展,尤其要策划好旅游吸引物,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停车场、厕所、绿道驿站)建设,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研究和协调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协同促进乡村旅游协调健康发展。
(三) 用好土地政策
根据《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休闲农业产业项目范围内,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可按现有用途管理,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按建设用地管理,用地单位可按《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有关程序申请用地,国规委将积极支持及配合相关工作。同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乡村旅游项目需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可按程序办理用地报批,纳入区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申报,市国规委将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工作中统筹安排并重点保障,支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对于休闲农业产业乡村旅游产业建设配套设施用地问题。在休闲农业产业项目范围内,符合农业设施用地的,可按《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办理相关项目的审核、用地备案手续。我们将加强与市国规委沟通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各区加强旅游项目规划与城规、土规的衔接,努力保障重点乡村旅游项目用地。此外,鼓励乡村通过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旅游,学习先进浙江省等省市在用地政策上的试点经验,争取在本市探索发展。
(四)研究扶持发展
目前,由市委政研室牵头组织全市加强“三农”工作意见的调研工作,将出台新形势下落实发展新理念“三农工作的意见,其中将结合广州市旅游发展需要和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提出如何协调和创新发展。我局也将继续关注乡村旅游发展中用于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配套的用地保障、资金扶持政策等问题。通过市委政研室专题研究,将形成对促进“三农”发展乃至乡村旅游发展新突破的政策意见,我们将用好政策,促进乡村旅游有更大发展。
(五)完善政策法规
目前,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已从观光旅游向观光、休闲、健身、度假等融合阶段发展。在新形势下,很多权限已下放区一级,因此,有些区已着手研究相关的政策法规,增城区已探索实践扶持乡村旅游的相关政策,从化区将研究制定一套完整的政策法规,包括企业准入条件、土地使用、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环保卫生、消防安全、业务培训、经营管理等系列政策措施,扶持和规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
衷心感谢你们对广州旅游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内容可公开。
专此函复。



广州市旅游局
2016年8月18日
(联系人:丁劭筠 林瑛;联系电话:81078247 81078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