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2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8-04-09 14:36 来源:本网

穗旅函〔2018〕257号

市发改委:
  民建广州市委员会提出的《在大湾区建设中构筑广州对内开放新优势》(第1020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局同意委员会提出的相关建议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广州应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枢纽型城市的形态优势,以及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机遇赋予广州的地理新优势,把扩大经济腹地、拓展腾挪空间、开辟对内开放新格局放在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龙头城市、提升与大湾区内部互联互通水平、持续深化穗港澳多层次多领域合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促进与大湾区腹地城市旅游合作方面,应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和区域旅游品牌推介等活动为突破口,推动广州与腹地的文化互通、旅游交流。
  二、我局相关建议如下
  (一)我局将在巩固现有合作的基础上,在联合促销、拓宽合作渠道等方面进行突破。
  1. 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之间的联动,继续与联盟城市共同参加广州国际旅游展览会和香港、澳门地区的旅游展,共同赴境内外主要客源地参展或举办旅游推介活动,以区域旅游联盟的整体形象共同展示联线旅游产品并举办非遗文化展演活动。
  2. 加强我市旅游行业与粤港澳大湾区腹地城市旅游界的交流和互动,开拓双方旅游市场和合作渠道,协助大湾区腹地城市的政府和旅游部门、机构等来穗举办宣传推介活动或互访。
  3. 各地需要优势互补,继续联合开发粤港澳“一程多站”特色旅游产品,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整体产品体系。
  4. 邀请港澳旅游行业来广州考察,加大“144小时便利措施”宣传力度,进一步推进“144小时便利措施”的使用,互享客源。并积极推进新媒体旅游宣传合作。
  (二)在资源开发整合方面,继续深化在邮轮、游艇旅游方面的合作。
  1. 以南沙申报创建“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为契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争取外国旅行团乘邮轮入境15天免签政策,为国家邮轮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改革试点和示范标杆。推动降低通关门槛,降低邮轮企业建设税费,联合树立牌照认可标准,整合精品路线,争取建立邮轮旅游战略联盟,以组合港的形式吸引国际邮轮公司,打造穗港澳邮轮经济带和产业链。
  2. 做大做强广州南沙邮轮母港,形成以母港为中心的大湾区国际邮轮产业集群。指导推进邮轮母港建设,加快建成集邮轮码头、口岸通关、免税商城、观光旅游和主题酒店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动邮轮旅游与商贸、会展、科技等相关领域融合,培育邮轮经济新业态和延长邮轮产业链。
  3. 深化与香港、深圳邮轮母港合作发展邮轮旅游,深入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积极推动香港邮轮母港、广州南沙母港、深圳太子湾邮轮母港等之间的通力合作,继续开发联游线路,加大邮轮旅游宣传力度,加快邮轮旅游等高端旅游、特色旅游业的发展。
  4. 构建旅游数据开放平台,进一步满足交易双方对信息和数据的互联互通需求。构建旅游数据开放平台,推进大数据辅助决策的粤港澳大湾区旅游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建立包括但不限于旅游市场秩序监管、旅游突发事件印记处理等多维度、跨领域共享合作的旅游大数据决策分析和预警系统,进行跨部门协同管理,提高旅游管理效能。
  (三)在现有的旅游资源方面,把握各方机遇,乘势而上,通力合作,共谋发展,不断开创旅游合作新局面。
  1. 推动全域旅游合作,以全域旅游的理念,将大湾区的旅游资源、资金、智力有机地结合起来,系统规划和建设,推动粤港澳旅游部门和旅游业界的深化合作,共建共用共同发展。
  2. 坚持融合创新发展,坚持“融”字当头,着力加强旅游与农业、工业、文化、教育、科技、体育、林业等领域的融合发展,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打造特色竞品路线,不断满足多元化、个性化、品质化、高端化旅游需求。
  3. 发挥内外联动作用,充分利用大湾区区位优势,对外链接“一带一路”和国际市场,对内辐射和带动环珠三角和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大战,加快推进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
  4. 互学互鉴协同发展,粤港澳三地在促进旅游业发展中有着各自生动的时间表,深化和扩大旅游部门、业界协会、市场主体等不同层面的合作对话,提高旅游业整体治理能力,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旅游局  
2018年3月30日  
(联系人:苏斌,林瑛,联系电话:81078265,81078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