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40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03 14:36 来源:本网

尊敬的肖明委员:

  您在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传承发展灯塔历史文化 增强广州历史文化名城底蕴的建议》(第4041号)提案收悉。现综合市旅游局、市文联、市团委、市教育局、南沙区政府、海珠区政府的意见,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灯塔作为一种展示历史时期建筑文化的载体,也是广州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之一的见证。提案中提及的灯塔(除蚊尾洲灯塔)均为不可移动文物,其中,怀圣寺光塔于1996年被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已被列入广州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史迹点之一,其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按程序要求报国家文物局同意;莲花塔和琶洲塔于1989年被公布为第三批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锁排灯塔和舢舨洲灯塔于2015年被公布为第八批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赤岗塔于1989年被公布为第三批广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蚊尾洲灯塔暂不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因此,在保护灯塔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和利用灯塔文化、推进灯塔历史文化传承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建设灯塔历史文化展馆、加强灯塔文化宣传问题

  目前,海珠区政府已举办历史文化展览、展会以及各类活动,并通过“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广州海珠旅游”微博、微信、官方网站及“海珠家园”APP等线上媒体宣传赤岗塔、琶洲塔历史、灯塔文化及建筑特色,进一步提高市民游客对灯塔文化、 灯塔历史的认识和兴趣。

  南沙区政府为深入挖掘灯塔的历史,已整合了与灯塔有关的物品,在舢板洲灯塔内建立了以灯塔为主题的微型博物馆,制作了灯守员与灯塔的专题图片展。

  下一步,广州将筹建广州海事博物馆,该馆的建设是推进我市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工作之一。该馆建成后,可以作为我市开展航海文化宣传和科普教育,灯塔历史相关的内容也可作为展览的一部分,拓展广州“海上丝路”历史文化内涵,不断提升广州作为我国海洋经济历史文化名城的社会影响。同时,将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历史灯塔遗址修复与保护。历史灯塔是广州国际大港地位的历史见证,对列入文物的灯塔,我局将督促管理使用单位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对这些历史灯塔遗址进行修复和保护。

  二、关于探索灯塔历史文化旅游开发问题

  目前,市旅游局已在《广州市旅游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重点任务中提出,整合我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海上丝路”文化旅游项目的精品旅游线路。海珠区政府已推出滨水历史人文景观绿道、广州市第一条双层巴士旅游公交线路(珠江泳场至黄埔古村)、 新型有轨电车文化专列(广州塔至万胜围) 等海珠特色文化旅游线路, 赤岗塔、 琶洲塔均整合在上述线路中,藉此推广沿线的灯塔历史及灯塔文化。

  下一步,旅游部门亦将联合文化和教育部门,在充分整合挖掘灯塔的建筑、文化旅游价值的前提下,策划与灯塔历史相关的旅游线路,将灯塔文化与景观纳入一日游、多日游及海丝旅游线路策划和设计中,并纳入广州旅游宣传体系中,强化灯塔历史文化形象的宣传推广,扩大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关于推动灯塔主题文化作品问题

  广州市文化馆于2015年以广州舢舨洲灯塔灯守员黄灿明夫妇作为航标世家,心系灯塔,无私奉献,四代守护的故事为背景创作了戏剧小品《守塔日记》,并在2016年获得了广州市纪委“好家风”故事大赛二等奖第一名。 广州市文学艺术创作研院2016年曾组织到南沙采风,杨晓丹编剧对伫立在历史与未来之间,见证了海上丝路风云的“南沙灯塔”这一特殊文化符号产生了兴趣,并将其作为课题保存。计划创作话剧《灯塔》(暂定名),话剧希望以灯塔为象征寓意,围绕新海港老渔村,以小人物的个性命运展示大时代背景,表现在千秋大业面前,改革者“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襟怀”的情怀,以及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和民族负责的使命感。市文联收到提案后也已将提议转发给广州市电视艺术家协会、广州市作家协会、广州市曲艺家协会、广州市美术家协会、广州市摄影家协会、广州市动漫艺术家协会等相关协会,发动广大艺术家们进行灯塔文化专题创作,为增强广州历史文化名城底蕴做出应有贡献。

  四、关于开展灯塔志愿者招募工作

  (一)团市委已于2007年组建了传说广州志愿服务总队,注册志愿者3000多人,灯塔历史文化传承与发展志愿服务是当前文化保育志愿服务的一项具体内容,灯塔文化及历史遗迹的传承与保护也是近年来志愿服务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关心的主要问题。团市委将在已有的志愿服务的基础上,一方面进一步引导和推动现有文化志愿服务队伍重视并积极参与灯塔历史文化宣传保护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引导灯塔所在地的团委,企事业单位青年志愿服务组织,根据实际需求,因地制宜设置便民参与的灯塔文化传承与保护活动。

  (二)整合资源,发掘增量,确保灯塔文化保护的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团市委计划推动志愿服务组织通过策划灯塔保护和相关历史文化传承的公益项目,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确保灯塔保护等相关志愿服务的常态化开展。同时,联合相关部门,探讨社会力量参与灯塔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路径,从常态机制和理论研究两个维度促进文化志愿服务的专业化与规范化发展。

  五、关于推动灯塔文化、航海文化进校园问题

  (一)为充分挖掘南沙区灯塔历史文化,南沙区计划组织南沙小学、横沥小学、冯马小学、嘉安小学等科学老师开展深入调研,撰写具有本土特色课程,各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方式想学生大力宣传南沙区灯塔文化及“海上丝绸之路”,将灯塔文化、航海文化引进校园。

  (二)市教育局正在推进市情教育相关活动,帮助青少年学生进一步认识广州、了解广州、热爱广州,下一步计划与灯塔历史文化、航海文化走进校园相结合,推进普及教育。

  六、加强灯塔历史文物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根据《文物法》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故从事灯塔历史文物保护的工作人员由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人做具体安排。根据《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可用于聘请文物保护监督员。我局已按照《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给予文物保护单位维修经费补助的同时,组织各区文广新局统筹安排文物保护监督员进行文物巡查。

  (二)关于灯塔保护从业人员参加文物保护培训的建议,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文物保护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文物保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同时团市委的志愿者团队计划通过吸引历史考古、文化研究等专业人士的加入,形成一支依托专业知识和技能开展灯塔保护及研究的专业志愿服务力量,从而更好的保护历史灯塔。

  七、建立灯塔历史文物保护有关沟通协调机制

  灯塔历史文物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涉及部门、单位多。特别是一些历史灯塔,至今仍然发挥着服务海上船舶安全航行的助导航作用,我局将与所在区及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沟通和联系机制,共同做好灯塔历史文物保护工作,形成传承弘扬灯塔文化的合力。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7月5日

 

  (联系人:叶丽萃,联系电话:28337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