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6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07-16 14:5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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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文广旅函〔2019〕1213号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60号提案答复的函

廖如(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以博物馆与文创产业合作为引擎推动我市文创产业蓬勃发展的建议》(第406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编办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7月1日、3日分别进行了电话沟通并见面座谈,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博物馆的文创开发与经营

博物馆是中华优质文化资源的集中保存地,博物馆依托自有的藏品资源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弘扬了中华传统和地域文明,是服务公众的现实需要,也是文化创造力释放的需要和时代发展个性追求的需要。近年来,广州积极推进文化改革创新,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文化产业门类齐全,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数字创意和文化装备业发达,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文化市场主体活跃,创新能力强,文化消费水平保持前列,文化产业蓬勃发展。2017年,广州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161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4%(按照地方特色产业统计口径,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为2800亿元,占GDP比重达13%)。

可以说,您提出的“加强博物馆与文化产业合作研究”具备了现实的可行性。但对于博物馆的经营,广州市编办明确回复,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穗办〔2011〕18号),博物馆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宜以事业单位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该政策从源头上限制了博物馆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文创开发的可能性。目前,我市国有博物馆除西汉南越王博物馆、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成立了经营性企业进行文创开发和销售,其他博物馆的文创开发工作仅限于设计和展示,多用于宣传和推介本馆,并没有进入市场。

广州市财政局在会办意见中表示,市财政一方面建立和完善公益性文化机构经费保障机制,对博物馆等免费开放后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18年市本级财政投入约6.7亿元。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各类博物馆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设立民办博物馆。对于博物馆文创专项资金,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精神,对专项资金的规范设立,严控新增。若有相关资金需求,在市文广旅游局现有专项资金或部门项目经费中统筹考虑。由于《广州市博物馆规定》已明确将文创产品开发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目前我局试点单位的文创开发经费在局现有资金中统筹予以考虑。接下来,我局将继续与市各相关部门会商,力争为博物馆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文创开发打破政策瓶颈,打开“绿色通道”。

二、我市博物馆试点单位与文创产业合作的情况

博物馆进行文创产品开发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大势所趋。面对当前的政策瓶颈,我局及市部分试点单位勇于克服困难,集思广益,多方洽谈。试点单位在文创产品开发上慢慢走出了自己的探索之路。

西汉南越王博物馆是国家级文创试点单位,2018年转变了文创商店经营方式,将文创商店“南越一隅”打造成文创加书店多元业态相互融合、极具历史气息的文化空间。2018年9月,文创实体经营区正式开业,销售种类达2000余种,月均销售额5万元,月均利润2.5万元。

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是省级文创试点单位,该馆与广州工美中心合作,设置民间工艺展演区。工艺师每天驻场表演手工艺,同时销售工艺品。目前进场的工艺品类有牙雕、广绣、榄雕、广彩、剪纸、手工打金等。8月20日展演厅正式对外开放,至年底营业额达77.5万元。

三、关于打造以博物馆为核心的文化休闲集群区

我局及广州市商务局非常赞同您提出的“统筹打造以博物馆为核心的文化休闲集群区,与旅游、餐饮、休闲娱乐等形成综合性的文化休闲区。将博物馆为核心的文化休闲区纳入全域旅游项目”这一建议,与近年我市促进文商旅融合发展的思路相吻合。《广州市促进商旅文融合发展工作方案》提出,重点打造广东省博物馆、南越王宫博物馆、粤剧艺术博物馆、庐江书院岭南金融博物馆等一批亮点项目。广州市商务局明确鼓励市各商业功能区、商业设施中增加文化、旅游体验业态和设施的比例,提升文化艺术内涵,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商贸、生活服务,正佳自然科学博物馆、十三行博物馆、永庆坊一期、万胜广场地铁博物馆等项目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广州市、区重点推进的北京路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将岭南金融博物馆和锦泉眼睛博物馆提升、粤菜博物馆建设等纳入市商务局今年工作重点,正按计划积极推进。

四、关于搭建博物馆与文创产业交流合作平台

接下来,市委宣传部及我局将大力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落实《广州市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搭建文化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和完善全市文化产业大数据平台,推动文化产业资源的共享共建和有效利用。鼓励对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进行活化利用和文创产品开发。我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围绕文创开发工作,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为各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宣传推介搭台,鼓励各馆积极走出去,参加各类文创展会。二是建议各博物馆结合各自实际,可通过利用现有综合平台(如国家博物馆的“文创中国”等)、通过知识产权入股、合作等方式吸引有意向的企业,由企业进行文创产品的设计、开发,在试点单位把关后推向市场,收入依据一定比例进行分成。试点单位的文创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探索建立全市博物馆文创联盟,积聚各馆力量和资源,集中展示、宣传推介文博单位文创产品。四是考虑与市版权保护中心联动,为文创产品版权保护树立坚实的屏障。

感谢您们对我市博物馆文创开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年7月9日

(联系人:杨亚明,联系电话:810764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