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借助文物普查契机,进一步推广和宣传文物古建筑社会化运营的提案》(第4176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黄埔区、番禺区政府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11月20日进行电话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仅是对我国文物资源的全面摸底、全面审视,也是推动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关键步骤。全面推进普查成果应用,对文化遗产进行活化利用,让沉睡的文物“活起来、传下去”,也是本次普查工作的重要要求。我局在市委、市政的统一工作部署下,牵头组织推进四普工作,把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与普查工作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坚持制度先行,健全监管体系
(一)完善文物保护利用法治体系。广州是国内最早开展文物地方立法的城市之一,逐步建立以地方性法规《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为主干,以《广州市革命遗存保护办法》《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等地方规章和《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精细化、全覆盖的文物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开创性推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考古前置、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等顶层制度设计。近期,我局牵头组织制定并印发了《广州市文物活化利用促进办法》,明确文物活化利用措施,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物活化利用,在制度上推动全市文物合理有效利用。
(二)加强部门协作。明确文物、规划、住建、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职责,压实属地主体责任,构建起文物、商业遗产、工业遗产、农业遗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协作机制,形成多方合力。在规划、住建部门的支持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全面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立城乡建设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制度,将文物保护作为重要评估内容,落实文物保护、考古前置提前介入城乡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建设过程中文物保护全覆盖,防止建设性破坏。通过“多规合一”、广州市文化遗产信息管理等数字平台,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共管。
(三)落实资金保障。我市率先通过地方立法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在文物修缮、考古、文物保护科学研究、文物保护监督员等六方面的使用范围。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市级财政已累计安排4.6亿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共补助1061个文物抢修修缮、保养维护项目。同时,注重开源拓流和资金整合,依托红色文化弘扬传承示范区、老旧小区微改造、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项目,引入社会资本,推动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提升,推进村落活化振兴,带动历史文化遗产复兴。
(四)强化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与常态化巡查。一方面,引入社会力量,开创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全流程介入制度。通过对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的方案编制、项目实施等流程的全方位渗透,为实施单位提供了科学有效的咨询服务与政策引导,确保文物保护工程质量,实现文物保护工程全链条服务和管理。另一方面,通过成立文物保护监督办公室,组建基层志愿文物保护监督员队伍、建立安全巡查机制等方式,对不可移动文物实行定人、定点(片)责任包干的方式,有效防止各类文物事故的发生。还通过“文化遗产监督保育工作站”模式、文化遗产检察官制度等创新机制,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联动、协同、闭环机制,优化了文物保护监督体系,为文物保护保驾护航。
二、筑牢保护基础,推动以普促保
(一)完善文物认定与数字化信息采集。目前,全市完成文物保护标志说明的树立与维护,所有国保、省保单位及部分市保、区保单位树立了说明牌。同时,持之以恒做好文物四有档案建档与更新,并开展数字化建档,开展文物矢量化数据采集及测绘工作,电子数据量达1.8T,为保护文物的原真性、完整性提供坚实基础。
(二)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目前,我市已成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各区成立了本级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了广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广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广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在番禺区组织开展普查试点。举办全市文物普查培训班,在国家和省文物普查培训班的基础上,实现市区文物普查队伍培训全覆盖。现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已全面进入实地阶段,调集市考古院、区文管所等专业力量,组建了普查队近20支,普查队员100余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11月8日,我市累计复查、调查不可移动文物2580处,其中,已复查三普不可移动文物2505处(三普不可移动文物数量4533处)、复查率达55.26%,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75处。
(三)摸排文物产权,明确保护责任。借助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契机,对全市不可以动文物产权进行摸底,为后续激活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提供基础。同时落实文物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完成了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公示牌挂牌工作并核查市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安全责任人信息,完成安全责任人名单公示和公示牌挂牌工作,进一步压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
(四)科技赋能文物保护。通过“智慧文保”等安技防系统建设,打造“人防”+“技防”双重防护罩。利用信息化设备对文物保护监督巡查工作赋能,通过信息化管理,整合保护资源,加强文物安防监控。天河区通过对辖区内30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烟感、温感消防预警设备设施安装试点工作、创新开展“无人机+巡查”模式等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增强监管的时效性与覆盖面,显著提升文物保护的智能化水平,保障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协同发展。
三、依托文物资源,推进有效利用
(一)依托文物遗产,供给优质文化服务。依托陈家祠、镇海楼、中共三大会址旧址、南汉二陵等文物资源,以展示地方历史与文化特色的博物馆、展览馆为平台,通过举办特色展览,开展历史文化、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创新公众考古机制,黄埔区与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共建全国首个校园考古工作站,通过举办展览、开放日活动、科普讲座、考古研学等活动,吸引广大群众了解考古、参与考古,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二)延续原有功能,打造公共文化空间。我市保留有庙宇、祠堂等大量与宗族文化、民间信仰等传统文化息息相关的文物遗存。通过引导,在保留建筑文物原有文化功能的同时,结合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将村史馆、陈列馆、社区活动室、阅读室等功能进行结合,建设成为群众日常生活的文化空间。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也引导群众自发对文物进行管理和保护。
(三)创新活化利用,探索文物建筑社会化运营管理方式。通过深入文物建筑的历史文化内涵,创新文物建筑利用模式,实现多元化赋能和改造,形成了“政府统筹+专题博物馆”“政府托管+企业运营”“政企注资+一体运营”“政府支持+社会力量”等模式。越秀区文物部门委托社会力量进行运营管理东平大押活化利用项目获评“2020年度广东省文物古迹活化利用典型案例”,社会力量运营管理的逵园艺术空间获评“广州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利用典型案例”。通过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研究平台、公共文化空间提供环境,实现功能属性灵活赋能与空间载体多样改造相结合,让文物建筑焕发新活力。
(四)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全民参与文物保护利用。一是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鼓励全社会参与。开展向文物致敬系列活动,通过十大文物地标评选、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展览等活动,让更多公众了解广州文物,扩大广州文物影响力。各博物馆充分利用文物资源,与学校、社会组织广泛合作,通过开展文物研学、博物馆校本课程、开发文创产品等宣教活动,让文物走近公众,激发群众参与文物保护传承的热情。同时,积极与宣传、教育等部门合作,举办英雄花开英雄城、花城红色故事大赛、小小讲解员等系列活动,激发广大青少年对红色文化的热爱,传承红色文化基因。二是强化部门联动,着力融合发展。荔湾区的陶陶居、泮溪酒家在文物部门和商务部门合作下完成修缮保护,焕发老字号新活力。番禺区的九成书院在文物部门和教育部门合作下修缮后交给小学使用,发掘“书院文化”内涵,开展醒狮非遗传承、书法等传统文化课程,实现了文物保护与教育事业和非遗传承的协同发展。聚龙湾双太古项目在文物、规划、商务部门的协同下,在坚持保护第一的前提下,项目单位正在利用片区内的工业文化遗产打造国际商圈重要载体,让文物建筑迸发出新活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完善文物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加强政府部门的协作,进一步理顺职责、压实管理责任。针对文物产权模糊、古建筑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消防验收标准等文物保护利用的现实问题与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相关标准制定,完善顶层设计,为文物保护利用保驾护航。
2、高质量推进广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一步加强各级普查机构的沟通与协同,做好组织与监督核查,广泛运用高精数字化信息采集设备,完善文物登记信息。根据普查工作要求,建立集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成果的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为普查期间及普查结束后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基础,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等实现资源数据共享。鼓励有条件的普查机构开展三维扫描等数字信息采集,为文物数字化利用打好基础。
3、创新文物活化利用模式。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持续统筹推进历史文化片区整体活化利用。通过政府主导、“政府+社会”共同实施、“社会主导+政府支持”等不同方式,促进文化遗产与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广泛提炼具有广州特色、岭南风格的文化元素符号,全面深化文创开发,丰富文化产品供给。积极探索文创多领域跨界合作,深耕文艺精品创作,让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
4、拓宽经费渠道,加强经费保障。用好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及其他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积极申报相应资金补助,注重开源拓流和资金整合,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依托老旧小区微改造、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百千万工程”等项目,利用社会资本,统筹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修缮保护,推动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引入社会资金参与,调动起各方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多源头解决文物建筑保护修缮的经费问题,逐步形成保护--修缮--活化--保养的正向循环链条。
5、持续深化全民参与,厚植文物保护利用科学理念。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协调机制,强化文化遗产系统性、整体性保护,健全全民参与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坚持保护第一,以用促保,通过统筹联动、根植本土、推陈出新、不断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方式。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引导,推广文物保护利用科学理念,全面发挥文物价值,建立长效合作与可持续发展机制,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依托文物遗产为社会反馈更丰富的文化产品,实现全民共建共享文物保护的良好生态。
感谢您对我市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12月5日
(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3892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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