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刘艳春代表提出的《关于有序推进广州市老城区老旧产业载体合理改造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024258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老城区老旧产业载体是我市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的重要资源,深入挖掘老旧产业载体潜力,合理开发利用可以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赞成刘艳春代表提出有序推进广州市老城区老旧产业载体合理改造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为做好老城区老旧产业载体合理改造提升,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大力组织开展老城区老旧产业建筑文物认定工作。在历次文物以及历史文化遗产普查中,我们高度重视对老城区老旧产业建筑普查,一大批对于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城区老旧产业建筑纳入文物保护,如越秀区的五仙门电厂旧址、造币厂旧址,海珠区的太古仓、大阪仓,荔湾区的花地仓、协同和机器厂旧址等老旧产业建筑都已列入各级不可移动文物,并按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证文物本体安全,保存周边历史环境风貌,传承文化记忆。
二、指导推进老城区老旧产业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实现融合发展。在保证文物安全及历史风貌协调的基础上,我局一直致力于因地制宜推动老旧产业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推动一批老旧产业文物建筑成为博物馆,展示广州历史文化,如五仙门电厂旧址成为展示广州华侨文化的历史空间;指导一批老旧产业文物建筑合理更新使用功能,成为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等,如广东饮料厂旧址成为产业园区,太古仓、大阪仓成为文化旅游打卡点;指导在城市更新项目过程中,加强对列入文物的老旧产业建筑的保护利用,纳入项目规划中,统筹实施,促进其保护和文化传承。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聚龙湾等项目中的老旧产业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助力老城市新活力。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王慧,联系方式:3892544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