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丽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演出报批流程并建立演出电子数据库的建议》(第20212066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区政府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5月7日进行了沟通交流, 经综合各区政府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
2019年以来,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我市及各区在营业性演出等各项审批工作中加大了改革力度,优化了审批流程,主要表现在:1、全程一网通办,并开通了双向邮政快递服务,办事群众可零跑动,申请人无特殊情况下不用提交纸材料。2、压缩审批时限,国内营业性演出和涉外涉港澳营业性演出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20个工作压缩到2-5个工作日(国内演出,各区具体时限有差异)、8个工作日(涉外涉港澳演出)。3、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于非关键性材料实施了容缺或容错受理机制,减免了部分符合条件的经纪机构提供的申请材料和资质证明等。
去年我局已实现了各类依申请事项可网办率、网上可预约率、一窗受理、办事不用跑等四项指标达100%,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间压缩率为88.67%、即办程度72.31%,相关指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积极向上级争取,建立电子数据库
您提出的建立我市重点演出场馆以及演出团体、演出人员电子资料库,避免多次上传信息导致重复工作的意见,我们非常认同。按照文旅部的规定,目前全国各地的营业性演出审批必须统一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进行,平台对申请人上传的资料有严格规定,故该电子数据库模块必须嵌入全国平台之内方能发挥作用。去年我市曾通过省文旅厅向文旅部请求全国平台提供端口与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以解决单点登陆的问题,至今未能解决。故即使我市自行建立电子数据库,也无法在全国平台审批工作中使用。接下来,我局将根据您的意见,再次通过省文旅厅向文旅部争取在全国平台增加上述电子数据库功能,此举若是成功,将有力促进全国营业性演出审批工作效率的提高,推动文化市场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关于建立演出报批“白名单”制度的问题,我们一直非常重视文化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文旅部也颁发了规范性文件《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文旅市发[2018]30号)。我们在落实上述文件的同时,还落实审批信息在全市信用系统中进行“双公示”,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查询,我们在审批过程中也会进行查询。不在“黑名单”之列的企业则视为正常经营的合法企业。据了解,我市正在进行《广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立法调研,我局也将针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的情况提出相关的立法需求,通过加强信用建设,形成信用档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升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演出市场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5月12日
(联系人:蒋成东;电话:81078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