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
李穗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李福林庄园中心区住宅建筑活化利用的建议》(第20212174号)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将李福林庄园中心区住宅建筑划拨至海珠区政府管理的建议
对该文物进行活化利用,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文物的社会价值,建议进一步加强与现业主单位的沟通。划拨前,需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要求,办理相关变更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体制或者隶属关系手续,我局将给予积极支持和协助。
二、关于尽快实施截污及建筑修缮工程,切实做好文物单位本体及环境保护的建议
李穗梅代表关于尽快将庄园的水系截污纳入城市更新污水处理工程,解决黑臭水体问题,以及对李福林庄园中心区住宅建筑进行整体加固修缮的建议,有利于改善该文物的周边环境,保障文物安全,我局高度赞同,并将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文物修缮和在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和钻探、挖掘等手续。
根据《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如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李福林庄园中心区住宅建筑开展抢险加固工作需要经费支持的,可向我局提出资金补助申请,我局将给予积极支持。
三、关于将李福林庄园中心区住宅建筑建成对外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议
将该文物打造为对外开放的博物馆,是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合理利用的一种有效方式,可先进行本体修缮及环境整治,同步按《博物馆条例》有关要求进行博物馆的规划和建设,逐步完善博物馆备案的相关条件。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3月8日
(联系人:刘璐,联系电话:8107646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