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19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06-26 11: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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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旅函〔2018〕463号

 

广州市旅游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

会议第2018219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段安春代表:

您在市人大第十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促进广州旅游发展,增加城市观光巴士配套设施的建议》(第2018209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于3月23日会同广州市双城观光巴士有限公司与您进行实地考察和座谈交流,充分听取意见。经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交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越秀区政府、海珠区政府、荔湾区政府、天河区政府、白云区政府、团市委、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增设观光巴士接驳场站、重要景点设置服务亭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对于促进我市旅游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对旅游观光巴士的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我局将与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和政策保障措施,提升旅游行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您在建议中提出“在接驳站如北京路步行街、大沙头等设立相对固定的场站设施,规模可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并结合实际用地情况设置”,“在观光巴士途经主要景点如广州塔、海心沙、上下九、陈家祠、体育中心、越秀公园等设置服务亭”。我局将会同各管理部门,充分研究观光巴士接驳站点及配套设施建设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结合景区、景点旅游规划,以及车流、人流、交通流和安全维稳等实际情况,统筹旅游观光巴士配套设置,积极配合做好站场、站点设施完善、线路规划设置、运营管理和规划衔接等工作,通过场地设计手法设置接驳站点、站牌、服务亭等设施,并根据游客需求情况对线路途经路线及停靠站点进行优化调整。在明确实施方案后,合理安排实施计划,做好城市观光巴士线路接驳站点配套站场及服务亭建设推进工作,持续优化城市观光巴士线路、相关常规公交站点设置和观光巴士线路的交通组织工作,方便游客在观光巴士接驳站点无缝换乘。实施过程中涉及城市道路的占道挖掘工程,我市各职能部门将按照规范要求在城市规划建设和道路的占道挖掘审批许可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配合,为企业提供绿色审批通道,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当前双层旅游观光巴士的站点建设也可考虑与市旅游集散中心相结合,利用集散中心的旅游大巴停放功能,进一步完善沿线站点的建设。鉴于体育中心周边已无法承受更大的交通压力,市体育局建议在天河体育中心红线区域内不设置旅游巴士站点和服务亭。

二、加强宣传推广和规范服务

您提到的关于“更好推广观光巴士服务” 和“联合旅游服务中心资源共享、规范服务”的建议,我局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着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广州目前致力于打造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国际航空、航运、科技创新三大枢纽,下一步将在观光巴士上播放广州城市形象片《花开广州 盛放世界》,向乘客展示广州的城市风貌以及著名的旅游景点。在观光巴士上摆放城市外宣品,供乘客取阅,把旅游巴士变成城市宣传的重要阵地,设置旅游巴士采访线,组织境内外主流媒体乘坐旅游巴士进行采访报道。依托现有旅游问询服务设施,打造旅游服务、旅游巴士、旅游景点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充分利用站场资源为游客提供候乘及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为旅客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推动广州市旅游服务品质再上台阶。我局积极利用各种活动契机,通过参加各类境内外旅游展览会、公众推介活动、各级旅游问讯中心,西关小屋、旅游景点、星级酒店等多种渠道和外地旅游机构组织来穗推广、对外交流,利用各类活动平台对观光巴士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宣传,把旅游观光巴士打造为广州市旅游的“文化名片”,促进广州旅游事业发展。我市包括越秀公园、中山纪念堂、云台花园等在内的主要公园景点已设置有游客服务中心,为游客提供咨询等服务,能够基本满足游客需要。当前,将考虑重点利用公园景点游客服务中心、市和各区旅游问询中心、充分利用团市委广州志愿驿站等现有设施,开展宣传推广工作。 我局联合团市委,以广州志愿驿站为服务阵地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在客流量较大的交通枢纽类、广场公园类、景点类的30间悬挂“广州旅游志愿服务站点”牌匾,通过张贴旅游宣传海报、设置包括观光巴士介绍等旅游宣传资料取阅架、由志愿驿站志愿者派发和讲解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旅游志愿服务宣传活动。每逢节假日,可由观光巴士公司提出需求,安排旅游志愿者分别在广州开通的三条重要观光路线景点处提供指引服务,包括西关风情线路、千年古城线路及城市新中轴线路开展服务。

三、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和政策保障措施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广州市旅游业的支持力度,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府函〔2017〕79号),在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完善旅游交通体系,优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相对应的扶持政策。2018年5月18日,我市重新修改颁布了《广州市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其中第八条第七款:“对旅游观光巴企业,每年奖励30万元,实施三年,第四年起不再奖励”。这些措施的出台,对包括旅游观光巴企业在内的旅游企业,都有激励作用。我市将通过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和政策保障措施,大力促进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广州旅游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专此函复。                                 

广州市旅游局

                                 2018年6月19日

(联系人:方永钦,林瑛;联系电话:81078296,81078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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