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对广州市人大第十四届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2038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05-31 17:04 来源:本网
关福如等代表:
  您们在广州市人大第十四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休闲农业产业乡村旅游产业政策和解决建设配套设施用地的建议》(第201620386号)收悉。经会同市国规委、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们的建议很好,提出了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包括休闲农业产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建议有针对性。乡村旅游是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的一种旅游新业态,符合中央一号文精神,是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 农业部关于大力推进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等的重要举措。我局联合农业等职能部门,积极推动我市乡村旅游新发展。
  一、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乡村旅游发展
  (一)加强领导,推动发展
  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涉及面广,关联性强,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市场吸引力,农旅融合是近几年发展势头强劲的旅游新业态,发展前景良好。自去年10月份实施《广州市农家乐管理办法》以来,为了加大政府对农家乐的主导、引导作用,我市成立了广州市农家乐质量等级评定指导委员会(这里所指的农家乐是广义,即是乡村旅游,包括休闲农业),指导委员会是广州市指导和推进全市农家乐等级标准实施的协调机构,在促进我市乡村旅游发展上起到组织领导、协调推进作用。同时,还专门成立了广州市农家乐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星级农家乐评定工作,并要求成立区一级农家乐组织架构,目前,很多区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对促进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二)加强规划,引领发展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国规委统筹组织全市开展共872条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其中增城区共完成202条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本轮村庄规划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居则居、宜游则游”的原则,引导村庄规划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综合考虑村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现状、村民居住和经济发展需求和地区发展定位等因素,村庄规划中明确村庄未来发展模式,因地制宜策划都市农业、乡村旅游业、乡镇工业等村庄特色的产业发展项目,将村庄规划蓝图转化为行动计划,保障项目落地实施,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增城区在村庄规划编制方案中,专题开展了旅游发展规划,根据现状发展条件进行旅游市场分析,开展旅游项目策划、旅游线路策划、旅游景点规划、旅游服务设施规划以及旅游活动策划。同时,村庄规划遵循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在村庄规划中完善旅游休闲道路、农业生产性道路,明确村庄道路系统布局及道路断面形式;立足地域特色,充分利用植被、水系、公共开敞空间,形成涵盖村级公园、小游园、滨水休闲绿地、防护绿地、宅旁绿化的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的绿色及公共休闲系统。
  市旅游局组织编制了《广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其中“乡村休闲度假产品”是旅游产品规划的重点内容;《广州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乡村旅游也是重点发展的板块。市农业局组织编制的《广州市观光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对发展观光休闲农业进行了统筹谋划,增城区是重要的板块。增城区也先后编制了《休闲度假旅游发展规划(2010-2020)》和《万家旅舍发展规划(2014-2017)》等。通过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广州市乡村旅游正朝着可持续方向发展,并显示出较强的发展后劲。
  (三)加强指导,规范发展
  近几年来,市农业局牵头制定了《广州市观光休闲农业示范村评定办法》、《广州市特色农庄评定指南》、《广州市观光休闲农业示范园评定指南》、《广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及评定》等标准;市旅游局牵头制定了《特色乡村旅游区(点)服务规范》、《绿道旅游服务规范》、《景区讲解员服务规范》、《生态旅游区管理规范》等相关标准,并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为依据,引导和指导乡村依托区域内自然生态环境、休闲农业、古村落和周边重点旅游景区,发展休闲度假、农业观光、民俗文化、农事体验、特色购物等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加强乡村旅游品牌化意识、特色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旅游基础配套设施。通过指导乡村旅游景区(景点)对标达标,提质升档,打造了一批乡村旅游品牌。去年,市旅游局在增城区组织召开广州乡村旅游现场会,选择驿站综合型、全村发展型、老屋改造型、生态度假型等各类有代表性的乡村旅游点作为交流学习的重点,组织全市近80人到增城区现场参观、交流、学习增城区发展乡村旅游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大家对特色乡村旅游的认识和发展的动力。
  通过培育乡村旅游品牌,示范带动引领,我市乡村旅游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四)贯彻精神,保障需求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于2015年11月25日印发了《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满足休闲农业发展用地的迫切需求,继续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管理。如休闲农业用地用作建设餐饮设施、住宿设施和农业科普设施等的永久性建筑物可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可不用征收为国有土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布置,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确需征收为国有土地的,依法办理征收报批手续。
  (五)加强扶持,促进发展
  市农业局和市旅游局重视和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在年度相关专项资金,安排一定经费扶持乡村旅游发展。财政支农资金用于扶持我市观光休闲农业和星级农家乐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旅游项目资金主要扶持旅游交通指示牌、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中心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和完善上方面。
  (六)加强宣传,全面发展
  我局把乡村旅游作为广州旅游的重要内容,重视对乡村旅游的宣传推广。去年,在广州旅游网上专设乡村旅游专题,定期发布乡村旅游相关旅游资讯、相关政策和节庆活动;组织编印系列乡村旅游宣传资料;利用参加各类旅游展、公众推介会、旅游问询中心、西关小屋、星级酒店等多种渠道免费派发宣传资料;在广九直通车杂志增设乡村旅游宣传专版,吸引众多香港游客前往休闲旅游;各区通过组织策划以花、果文化为主的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加强宣传推广,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乡村旅游吸引力和影响力。
  二、抓住发展机遇,推进乡村旅游上新台阶
乡村旅游发展是当今促进“三农”经济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旅游与农业的融合发展,通过“以旅促农、以旅强农、以旅富农”,利用乡村资源禀赋优势,挖掘乡土文化特色,完善基础设施,做好产品建设,推进乡村旅游上新台阶。
  (一)注重规划先行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乡村特色小镇、旅游文化特色村的要求和我市乡村旅游发展需求,我局拟组织编制《广州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为此,我们将加强对乡村旅游资源的摸查、发掘、开发、整合,加强规划、策划,从引导产业发展、功能布局、项目分布、基础设施、市场营销、组织保障等等方面做好规划。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乡村规划,对有旅游发展条件和潜力的乡村,指导做好旅游规划和策划,与村庄规划衔接好。引导村镇往一村一特、一村一品、村景互补、片区集聚方向发展,培育适合市场需求的休闲度假、农业观光、民俗文化、农事体验、特色购物等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
  (二)加强部门联动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的组织协调,密切与住建、国规、农业等部门和当地政府的沟通,互相支持和配合,形成建设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的合力。尤其在市的层面,旅游部门将加强与农业、住建、国规、环保等部门沟通和合作,共同指导和扶持有旅游发展潜力的乡村做好旅游策划、古村落修旧如旧整饰、旅游基础设施(停车场、厕所、绿道驿站)、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完善和建设,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研究和协调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协同促进乡村旅游协调健康发展。
  (三)实施管理办法
  以实施《广州市农家乐管理办法》和开展广州市星级农家乐评定为契机,指导做好今年我市星级农家乐评定工作。通过评定一批星级农家乐,扶持建设一批达标的乡村旅游厕所,培育更多的乡村旅游品牌。促进农家乐更加注重做好旅游产品、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和规范经营管理,从而打造更多乡村旅游品牌。在打造乡村旅游系列产品的同时,我局将与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和评定农家乐中遇到的问题。
  (四)用好土地政策
  根据《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休闲农业产业项目范围内,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可按现有用途管理,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按建设用地管理,用地单位可按《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有关程序申请用地,国规委将积极支持及配合相关工作。同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乡村旅游项目需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可按程序办理用地报批,纳入区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申报,市国规委将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工作中统筹安排,支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鼓励乡村通过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旅游。
  (五)拓宽宣传途径
  进一步采取多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多平台等加大对美丽乡村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拓宽乡村旅游宣传途径。通过报刊、杂志、电台、电视、网站、微博、微信、APP等形式和旅游展、对外宣传推广活动,大力宣传乡村旅游的丰硕成果。适时邀请媒体进行采风,完善和提升旅游驿站,引导做好旅游集散中心和自驾车营地,增强乡村旅游资讯问询功能建设。推动当地政府利用网站、微信等途径开展乡村旅游宣传,扩大影响,提高美丽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研究扶持发展
  目前,市委研究室正在牵头组织有关加强全市“三农”工作的调研工作。结合广州市旅游发展需要和乡村旅游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我局也关注乡村旅游发展中用于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配套的用地保障、资金扶持政策等问题,并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建设性建议。通过市委研究室专题研究,将对促进“三农”发展乃至乡村旅游发展有新的突破。
  衷心感谢您们对广州旅游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内容可公开。
  专此函复。
广州市旅游局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