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局关于对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2026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05-31 17:02 来源:本网
谢福恩等代表:
  你们在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房车营地发展的建议》(第201620261号)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广州市旅游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你们的意见建议,会同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大力推进房车营地建设,符合国家鼓励旅游新业态的发展方向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中明确指出“建立旅居全挂车营地和露营地建设标准,完善旅居全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此外,《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民休闲旅游纲要(2013-2020年)》等文件提出将房车旅游纳入国家鼓励行业,重点引导房车露营等休闲旅游新业态的发展。这些国家层面的政策措施引领了自驾车房车产业发展,大力发展自驾车房车营地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调整旅游产业结构和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房车营地发展的基本情况
  从我国房车目前总体发展分布来看,呈现出“南北差异,北急南缓”的现象。不论是从房车旅游文化的推广、房车旅游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还是房车的保有量和整体参与程度,广州甚至于整个广东地区都处于较为落后的水平。根据广东省自驾旅游协会提供的数据,目前全国房车保用量为10000辆左右,而广东目前房车保有量不超过200辆,仅为全国总量的2%,广州市不超过100辆。我省房车营地保有量仅为5个,分别位于惠州博罗2个,肇庆、西樵山、茂名各1个,广州目前没有专业化、标准化的房车营地,仅在番禺的海鸥岛、大夫山、从化世外萄园等地有简易的房车停靠点,形成包括广州白云山露营地、天河公园露营点、华南植物园露营点、南湖游乐园露营点等露营地。此外,在天河区奥体中心有一家房车交易中心。
  三、目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之一,经济总量、制造业水平、旅游资源与市场等都位居全国领先水平,发展房车、开展房车旅游的潜力巨大。我局和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旅游专项规划引领。在《广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中,明确提出“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推动自驾车营地建设。具体设立山野型、滨海型、河岸湖畔型、城市型、景区伴生型五大类个性化自驾车旅游营地或基地”。目前正在编制中的《广州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大力发展自驾游,推动自驾车营地建设,到2020年,在广州北部从化、花都,东部的增城、黄埔,南部的南沙、番禺等区建成15家以上的自驾车营地”。
  二是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广东省旅游协会成立了房车露营分会,我市旅游景区协会也设立了自驾游分会,吸收房车生产制造企业、销售企业、租赁企业、露营地运营商、媒体和投资商作为会员单位,依托旅游景区,如增城白水寨、番禺海鸥岛等,鼓励相关企业按照《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GB/T 31710)国家标准建设房车营地,并提供标准化的服务。
  三是大力加强房车旅游宣传推广。依托广州较为发达的会展旅游业,房车旅游作为新兴旅游业态正逐步为广州旅游业者和游客青睐。在近几届广州旅交会、广州车展等业内影响力较大的展会上,都开辟了房车旅游专区,主要用于房车文化的宣传推广和房车展示销售。番禺区成功举办中国(广州)房车及露营设备展,对推动房车与露营的快速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四是加强房车营地选址规划研究。市国土规划委提出房车营地的选址规划与建设应符合《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规划要求及相关风景名胜区、生态绿地等的保护要求,并与周边景观相协调。由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和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暂未对房车营地的用地性质、建设性质等予以明确,目前对其规划管理尚处于摸索阶段。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重点指导和规范房车营地发展。
  一是开展全市房车营地布点专项规划(策划)工作。对涉及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的,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国土规划委,按程序纳入城乡规划,为房车营地项目落地提供规划、用地保障。
  二是完善政策,支持房车行业有序发展。房车旅游处于起步阶段,交通法规有许多严格的规定,包括部分路段禁行、驾照管理、高速路通行和收费标准、房车营地收费标准等问题,需要会同职能部门对相关规定的修改和完善提出相关建议。
  三是加强规范引领。《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GB/T 31710)国家标准刚刚开始实行,需要加强宣传贯彻,引导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以上答复内容可以公开。
  专此函复。


广州市旅游局
2016年4月21日
(联系人:鄢波、林瑛,电话:81078260,81078237)